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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农村拆迁情况
系统管理员查看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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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反映:
  我从网上欣喜的发现,我们老家樟树市也有了沟通民意的亲民的市长信箱和市长热线了,我的心情非常高兴,今天有一件事特此向您汇报一下,请市长在百忙之中能过问一下,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是张家山街道杏塘村委黄村村民黄海平,今有一事向市长汇报,请求处理。
我们黄村最近要进行新农村建设规化,根据乡政府的规化标准是正屋一般不动,再一个修路的宽度一般是规定2.5-3米,能够通车就行,我家的房子是正屋,前后都能够通车,因此是没有必要进行拆除,但是村里的一些人不讲道理强行要拆我的房子,我也已经写信告诉乡里反应了这一情况。前段时期我已表示有什么值得商量的事,等我放假后再商量,可是今天村委又打电话通知我这两天要强行拆我的房子,而我现在在宁波下应春晖学校任教,不能说回家就回家,我房子的财产怎么办?我们从樟树政府网上了解相关政策,拆迁要有相关手续,要有拆迁许可证,要得到被拆迁人的同意和签字。强制拆迁必须要具有县以上行政干预,通过法院才能执行,村一级是没有这个权力的。乡里我是反映了这个情况,可村里人又威胁我说“他们要强制拆”,我们又不是不讲理的人,
但是不经我的同意,强蛮我是不答应的。我们的社会毕竟是法制社会,我们又不是不讲理的人。实在要拆的话也要按相关政策,要有相关手续。国家是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在此,我再一次诚恳的请求领导能在百忙中过问一下此事。
致衷心的感谢!

回复:
  我街道杏塘村委黄村是省批新农村建设点,由于村内道路规划需要对黄海平的一间砖瓦结构正房进行部分拆除,这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理事会综合多数群众意见形成的共识。理事会多次与黄海平协商拆除事宜,黄海平开始不同意,但经多次工作,已于4月30日达成一致意见,拆掉黄海平房屋后墙部分约一点五米,并在拆后对该房进行了修整。5月12日办事处信访干部已就有关事宜用电子邮件形式向黄海平做了回复。

                
                          张家山街道办事处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