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职责
(1)负责市委新闻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工作。
(2)制订市委新闻发布计划,策划举行新闻发布活动。
(3)接受各级媒体采访,向记者发布市委的重要新闻。
(4)参加新闻信息通报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媒体通报市委重要工作及需要发布的相关新闻信息。
(5)负责处理突发新闻事件,拟定报道口径及相关重要事项,及时向媒体介绍情况,提供必要信息。
(6)负责处理与市委新闻事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新闻发言人的选定
新闻发言人是市委形象的代表,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市委工作情况和动态,熟悉业务,具有较高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新闻发布的内容
(1)新闻发布主要通报市委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
(3)通报新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4)通报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5)通报市内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
(6)通报重要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7)发布全市重大涉外活动的新闻。
新闻发布的时间与形式
市新闻发布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适时安排。新闻发布活动可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新闻谈话等方式进行。
新闻发布的纪律
(1)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初审后,报市分管领导审定。涉及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和涉及全市的重要政策,须经市委主要领导批准。
(2)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新闻发布会要突出信息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新闻性、时效性和导向性,注重沟通市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体现市委执政为民、坦诚负责、公开透明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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