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樟常字[2009]16号
樟树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朱志军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市人民法院:
樟树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
朱志军同志为樟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辉同志为樟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智同志为樟树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樟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0月30日
抄 报:中共樟树市委
抄 送:市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检察院
发: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群团,各乡镇、街道,本会办,
各工委,存
樟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