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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防火委员会樟树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8-12-9 17:1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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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樟树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2007年樟树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卫明电[2007]57号)和宜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卫法监字[2007]285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为切实做好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到100%;(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5%以上;(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到100%;(4)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农村地区:(1)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1、对城区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建筑工地食堂,下同)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制定并实施对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胜(市政府副市长),第一副组长:陈小珊(市政府副调研员),副组长:张启亮(市政府办副主任)、杨小根(市卫生局局长),成员:杨小琴(市卫生局副局长)、关军(市卫生局副局长)、樊德民(市教委纪委书记)、陈哲(市公安局副局长)、金泳萍(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国华(市商业局副局长)、李清平(市广电局副局长)、洪青(市城管大队队长)、李鑫(市卫生监督所所长)以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关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鑫同志任副主任,主要负责计划组织、综合协调、整顿规范、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事件查处、信息汇总等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1、市卫生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信息沟通,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2、市卫生监督所要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围绕工作重点,紧盯工作目标,组织卫生监督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收集、分析、汇总、上报监督执法信息。
3、市教委牵头,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大队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开展学校周边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与卫生部门合作,积极做好学校食堂的各项工作。
4、市城管大队牵头,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教委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整治无证无照流动餐车、夜宵摊点等。
5、市商业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查处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的不法行为。
6、市工商局积极与市卫生局、市教委、市城管局等部门配合,做好全市餐饮消费专项整治工作。
7、市公安局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和行为,尤其是暴力抗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市广电局牵头,市卫生部门提供素材,定期公示专项整治结果,对环境恶劣,违法经营的餐饮业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送,加强社会监督。
五、实施步骤
全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9月20日——30日)
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完成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2、集中行动阶段(10月1日——11月20日)
各地、各部门按照我市统一部署,上下结合,统一联动,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确定的内容和目标,结合各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在各辖区内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空白点。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日——12月10日)
各地、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卫生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工作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要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督查督办,指挥好这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特殊战役。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市卫生局要全面收集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利于市政府对全市的专项行动进行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地、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的行为;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加强社会监督。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围绕本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