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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缴费证明可省内接续社保
大江网查看0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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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全省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江西将开辟“绿色通道”,方便返乡农民工社保、医保的转移接续工作。同时,对返乡农民工社保、医保关系如何接续,江西出台了详细流程。

社会保险:凭缴费证明即可省内续保

在外省参保的江西籍农民工,返乡前在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由外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农民工参保缴费证明,并为其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封存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乡农民工凭参保缴费证明,直接在江西新就业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其在外省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等手续,由江西续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为其办理。

医疗保险:3个月内未缴医保费续保不算中断缴费

农民工返乡后,根据就业情况,可在一定时限内,凭医保关系转出地开具的参加医疗保险证明和缴费清单,向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相关手续。

转移过程中,对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3个月以内的,可以在转入后首次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费给予补足,并做好医疗保险待遇的衔接工作;未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视作中断缴费,按转入地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处理。在外省的参保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后省内即可享受工伤待遇

返乡农民工在原用工地参加了工伤保险,并经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等级后,其原用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给付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可异地委托支付。

受工伤农民工本人或家属持原用工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异地委托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说明材料和相关文书,向返乡所在地(江西)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代理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江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开辟“绿色通道”方便转移接续

此外,江西还为返乡农民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开辟了“绿色通道”。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均在经办服务大厅开设专门窗口,简化手续。另外,返乡农民工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工伤保险待遇委托代理支付经办工作窗口也已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