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省各级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尤其是项目审批时间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最短……”1月4日,2009年第一个工作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会,向全省发出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动员令。
据了解,根据省委常委会的决定和省委书记苏荣的指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新形势下我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目的是通过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机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和考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吴新雄在动员讲话中掷地有声:“衡量和检验一个机关的工作,决不是看办公楼有多高,办公条件有多‘现代’,奖金福利有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权力把得有多牢,而是看是否抓住了重大历史时机,为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几件大事,为企业发展做了几件实事,为基层解决了几件难事,为人民群众办成了多少好事。”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省委、省政府要求,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从现在起,省直各部门用3个月时间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自查自清,做到三个缩减30%,即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减少不必要的评比,真正做到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来。要防止形式主义,防止文牍主义,防止消极应付走过场。
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以及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将投入机关效能年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