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和营运秩序,打击残障人以及非残障人利用残障车非法营运现象,我市启动开展了全面取缔残障人专用车非法营运工作。
根据调查,我市范围内有70辆残障人专用车参与从事非法营运,为彻底肃清残障车非法营运现象,又充分保障残障人的利益,我市采取政府出资收购后销毁等方法对这70辆残障车进行处理,使其退出客运市场。收购依据车辆使用期长短,按照车辆原购置价格的30%到60%不等进行,在2010年元月3号前办理回购的车主,还可享受一定奖励。
回购销毁的处理办法得到了残障车主的赞同和理解,他们纷纷赶到市交警大队办理回购手续,仅12月18号一天,就有 名残障车主前来办理回购手续,这些车辆在回收后立即被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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