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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惠泽百姓
市政府办查看1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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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去年年底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全市5所试点中心卫生院全部配足配齐国家基本药物,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今年1-6月,农民门诊均次费用下降39.5%以上,门诊人次增幅20%以上,共减少医疗费用160多万元,极大的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积极稳妥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我市卫生部门做到国家基本药物一律按购进价格不加价销售,确保基药配备率均达到90%以上,使用率达70%以上。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个百分点,使群众真正得实惠。目前,各试点单位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全部按进价实行零差价销售。( 欧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