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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国资部门公开拍卖国有闲置资产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查看0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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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樟树市国资局委托中介机构对中药材专业市场闲置国有房产分三次进行了公正、公开、公平拍卖,拍卖次次成功,有效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三次共拍卖房产32套,面积6632.31㎡,成交总金额558.2万元,具体操作如下:
1、向社会发布《拍卖公告》。按照《拍卖法》等有关规定,每次在公开拍卖前,至少提前七天通过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张贴公告的方式,广泛征集竞买人。
2、做好咨询工作,办理竞买人报名登记手续。为避免产生纠纷,报名时要求竞买人须在《拍卖规则和须知》及《协议书》(样本)上签字认可,方视为报名有效。
3、加强监督,确保拍卖工作真是有效。拍卖会现场,由工商部门监拍,监察部门监督。
4、设定起拍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拍卖采取不低于保留价,报价最高者中标方法,低于底价,不得成交,杜绝了围标、串标等人为因素,确保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樟树市国资局
二00八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