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樟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省清江中学委托,就其所需笔记本电脑(国产产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0628-126101108001
2、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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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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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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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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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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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国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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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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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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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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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1月12日起至2012年1月19日,每天9:00~11:30,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杏佛路69号(樟树市财政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笔记本电脑制造商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2月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杏佛路69号(樟树市财政局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赣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高士路1068号都市春天8栋1单元601室
电 话:0795-3556922 传 真:0795-3556922
联 系 人:喻凌、周臻
账户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赣西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市分行营业厅
帐 号:1505202609200052519
电子函件:jxzb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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