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党委、政府决策的根本依据,以机关效能建设的实际成效推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把老百姓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得实惠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要求各级干部把服务群众、服务经济、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职责”,将企业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实现从“指挥员”到“服务员”的角色转换。市领导从自身做起,分头包乡、联村、挂企业、帮扶困难户,乡、村、组也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制。自 2005年开始,我市每年组织千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一线,开展“五同五帮五入户”活动。仅今年上半年,就为群众解决难题 367件,帮助落实支农贷款 2049万元,指导农民规划建设畜牧小区 230余个,完成农业结构调整项目58个。
二是严格按照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的要求,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突出的岗位和环节,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通过监察约束和考核激励提升机关效能。出台了《机关干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把一些构不成党纪政纪条规处理但又影响工作的人和事纳入《暂行办法》处理,并在全市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通过不断完善考评机制,把机关作风好坏、效能高低的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企业和服务对象,不断增强全市机关干部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同时,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局的监督职能作用,抓住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效能监察,对服务态度差和工作效率低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免教育、效能告诫和待岗、辞退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单位的“一把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领导责任。自去年3月以来,行政投诉中心共接受处理投诉74起,其中涉及机关效能建设的 20起。自去年10月以来,机关效能投诉率为零。
三是以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三满意”为标准,建立起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从“靠人管人管事”向“靠制度管人管事”转变。我市着力推进党政机关标准化管理,规范办事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蹲点调研、结对帮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服务要求,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群众评议制来强化民主监督,以失职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同时,我市纪检监察部门还在重点企业设立了 24个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聘请 11名企业法人代表为监督员,以充分发挥他们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作用,企业投诉率连续两年为零。(何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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