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江西某药业有限公司仓库与办公楼之间搭建钢架车棚占用防火间距隐患逾期未整改,该单位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案。
基本案情:2024年11月5日下午,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江西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仓库与办公楼之间搭建钢架车棚占用防火间距此条隐患逾期未整改,该单位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及《江西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规定(试行)》之规定,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于12月25日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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