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樟树市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案
基本案情:2025年9月19日9时14分许,邹某(驾驶证号:3622031978****0616)驾驶车辆牌号赣C7**D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樟树市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行驶至樟树市盐化大道实施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被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驾驶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樟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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