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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纪委市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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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樟树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樟树市纪委市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宜春市委、宜春市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领导下,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党委、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指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宜春市委、宜春市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宜春市纪委宜春市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樟树市纪委市监委本级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49人,在职人员128人(含乡镇街道纪委书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0人,事业编制8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21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樟树市纪委市监委内设机构17个,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机关党总支部。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504.7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增加415.86万元,增长19.91%;本年收入合计2504.73万元,较2019年增加415.86万元,增长19.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购置了7辆执法执勤用车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04.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504.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504.73万元,较2019年增加415.86万元,增长19.9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购置了7辆执法执勤用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无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87.28万元,占75.35%;项目支出617.45万元,占24.6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6.75万元,决算数为250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6.75万元,决算数为250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本委新增11人未列入2020年初预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7.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33.08万元,较2019年减少105.5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部分项目经费中的人员费用支出计入工资福利支出2020年对该部分支出进行重新调整,计入项目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9.53万元,较2019年减少89.53万元,下降30.97%,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部分项目经费中的商品和服务类支出计入商品服务支出,2020年对该部分支出进行重新调整,计入项目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5万元,较2019减少15.41万元,下降56.9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生活补助费用支出减少;二是2019年组织干职工进行了体检,将产生的费用计入医疗补助支出,2020年未组织干部体检;三是2020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只列支妇女卫生费和独生子女费

(四)资本性支出143.01万元,较2019年增加72.81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购置7辆执法执勤车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73万元,决算数为187.96万元,完成预算的70.4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73.26万元,增长增长63.8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万元,决算数为12.11万元,完成预算的51.7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72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70批,累计接待10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210万元,决算数为142.52万元,完成预算的67.8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77.69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新购置7辆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33万元,决算数为33.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3.7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维护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6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54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16.72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等公用费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均为是执法执勤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77%。

组织对“乡镇纪委工作经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乡镇纪委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所提升,群众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满意度有所提升。

组织对“樟树市纪委监委”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4.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整体支出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乡镇纪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乡镇纪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万元,执行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推进乡镇街道纪委“两化”建设,所有乡镇街道纪委达到“六有”标准,较好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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