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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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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樟树市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樟树市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樟树市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樟树市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四)承担全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做好核对对象的信息协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做好与市直相关部门核对信息的交换,保障核对工作的保密、高效、准确、公正。

(五)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乡(镇)实施政务公开和规范化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的治理和发展规划;指导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组织社区干部的培训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六)负责乡(镇)、街道、村(居)设立、撤销、调整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界线和界桩的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化解调处工作,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名称、村(居)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组织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及地名数据库编入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八)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保护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指导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九)负责拟订慈善政策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慈善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实施有奖募捐活动,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市的公益事业,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十)负责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为社会需求群体服务。

(十一)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二)负责指导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十三)负责国内收养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民政局部门预算共包含3个预算单位,分别是民政局机关社会福利院殡葬服务所,编制人数9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83人;实有人数141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8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8人

第二部分樟树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樟树市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樟树市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4904.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5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28.36万元;事业收入1850.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3.42万元;上结转(结余)836.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7.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樟树市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4904.9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75.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88万元,资本性支出2.73万元。项目支出13829.8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6.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001.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8万元其他支出714.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94万元;资本性支出2.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樟树市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917.79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0.85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35.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2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94万元;资本性支出2.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樟树市民政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樟树市民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支出55.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53万元,减少50.3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总额12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1辆,专业用车实有数0辆。

    (九)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十)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樟树市民政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预算金额0元,较上年增加额0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接待费预算金额4.95万元,较上年减少4.04万元,减少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政策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计划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1万元,较上年增加额0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金额0元,较上年增加额0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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