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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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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樟树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樟树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樟树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樟树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制定全市司 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 宣传等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管理和协调市直公职律师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监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负责本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以市政府名义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指导全市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和指导法制理论研究、交流和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司法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樟树市司法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49,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2,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7,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4,行政在职人数37,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24,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樟树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樟树市司法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樟树市司法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90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28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4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樟树市司法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90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7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5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658.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7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2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樟树市司法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5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658.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5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5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樟树市司法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55.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3.28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930, 部门共有车辆2,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购置相关车辆

(九)“司法专项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开设司法专项项目是为了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立项依据。樟树市政府抄告单。

3)实施主体。樟树市司法局。

4)实施方案。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将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和民法典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机制,突出以案释法、“智慧普法”。巩固提升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成果。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适时召开全市法治乡村建设现场会。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数量和质量双达标。

5)实施周期。20241月至2024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总金额8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公民的诚信意识、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基本形成,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樟树市司法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7万元,比上年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2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支出:指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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