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樟树市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樟树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现将本方案主义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内,可对该方案编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法定形式向樟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二、成片开发范围基本情况
方案共涉及6个片区,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262.26 公顷,拟征收总面积174.98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及拟征收范围以最终批复版为准),主要用于电子信息产业园、药都科技产业园、城北桥头港城、阁山镇中药物流仓储基地、盐化工业基地以及滨江新城项目建设。
1.电子信息产业园片区
电子信息产业园成片开发范围面积26.71公顷,拟征收总面积26.71公顷。成片开发实现功能与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教育科研用地、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用地、商业用地、供水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等。拟征收范围涉及经楼镇经楼村、老店村、两江村。
2.药都科技产业园片区
药都科技产业园片区开发范围面积87.95公顷,拟征收总面积49.95公顷。成片开发实现功能与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工业用地、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用地、科研用地、供电用地。拟征收范围涉及槎市村、枨湖村、枨上村、马棱村、双林村、杨林村。
3.城北桥头港城片区
城北桥头港城片区开发范围面积8.66公顷,拟征收总面积6.56公顷。成片开发实现功能与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用地、科研用地、供电用地。拟征收范围涉及金岸村、薛溪村。
4.城西滨江新城
城西滨江新城片区开发范围面积82.26公顷,拟征收总面积65.82公顷。成片开发实现功能与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公园绿地、交通场站用地、科研用地、供电用地。拟征收范围涉及敖洲村农民集体、武林村农民集体。
5.阁山镇中药基地片区
阁山镇中药基地片区开发范围面积12.23公顷,拟征收总面积7.81公顷。成片开发实现功能与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重点打造中医药物流仓储基地。拟征收范围涉及孙家村。
6.盐化工业基地
盐化工业基地片区开发范围面积44.82公顷,拟征收总面积18.12公顷。成片开发实现功能与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防护绿地、物流仓储用地、商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拟征收范围涉及横里村、土塘村。
三、拟征收范围权属情况
1.电子信息产业园片区
电子信息产业园片区拟征收范围涉及经楼镇经楼村、老店村、两江村。
(1)经楼镇经楼村
经楼村方家组农民集体、经楼村郭村组农民集体、经楼村黄村组农民集体、经楼村简村组农民集体、经楼村老严组农民集体、经楼村危村组农民集体经楼村新严组农民集体。
(2)经楼镇老店村
经楼镇老店村店东店西组农民集体。
(3)经楼镇两江村
经楼镇两江村小南组农民集体。
2.药都科技产业园片区
药都科技产业园片区拟征收范围涉及张家山街道办槎市村、枨湖村、枨上村、马棱村、双林村、杨林村、金岸村、薛溪村。
3.城北桥头港城片区
城北桥头港城片区拟征收范围涉及张家山街道办金岸村、薛溪村。
4.城西滨江新城
城西滨江新城片区拟征收范围涉及敖洲村、武林村,位于洋湖乡,目前由滨江新城建委代管。
5.阁山镇中药基地片区
阁山镇中药基地片区拟征收范围涉及阁山镇孙家村。
具体的村组信息见下表:
片区名称 |
乡镇名称 |
数据库权属 |
1电子信息产业园 |
经楼镇 |
经楼村方家组农民集体 |
经楼村郭村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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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楼村黄村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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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楼村简村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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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楼村老严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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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楼村危村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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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楼村新严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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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店村店东店西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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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村小南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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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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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乡镇3个村委会9个村民小组 |
2药都科技产业园 |
张家山街道办 |
槎市村墙房组农民集体 |
槎市村中山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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枨湖村陈家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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枨上村坎上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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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岸村金洲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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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岸村金岸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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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棱村湖尾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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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棱村马棱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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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林村杨家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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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溪村薛溪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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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村杨园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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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个乡镇8个村委会11个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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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北桥头港城片区 |
金岸村观下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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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岸村金洲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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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溪村薛溪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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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小计 |
1个乡镇11个村委会14个村民小组 |
4城西滨江新城 |
滨江建委 |
敖洲村农民集体 |
武林村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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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小计 |
1个乡镇2个村委会2个村民小组 |
5阁山镇中药基地片区 |
阁山镇 |
孙家村桥头组农民集体 |
孙家村小溪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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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小计 |
1个乡镇1个村委会2个村民小组 |
6盐化工业基地 |
观上镇 |
横里村龚家组农民集体 |
横里村罗家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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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里村徐家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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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街道办 |
土塘村洪光塘组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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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塘村农民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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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小计 |
2个乡镇1个村6个组 |
总计 |
总计 |
6个乡镇29个村34个组 |
四、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本方案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着重体现规划引领、城镇集中连片发展、公益性设施优先、生态优先的理念,符合《樟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樟树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要求,方案的实施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便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配套齐全的功能区块,为樟树市2023年的城镇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为樟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以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储备库用地等其他公益性用地属于公益性用地。
本方案中开发范围公益性用地比例53.38%,其中片区一电子信息产业园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54.43%,片区二药都科技产业园片区公益性用地比例50%,片区三城北桥头港城片区公益性比例57.05%,片区四公益性用地比例58.86%,片区五阁山镇中药基地片区公益性比例40.11%,片区六盐化工业基地公益性比例53.56%。均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文内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性情况
本方案符合樟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内容与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及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符合《樟树市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衔接方案》、《樟树市城镇总体规划(两规融合调整后)》,《经楼镇总体规划》、《樟树市城北桥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 版)、《阁山镇总体规划》、《樟树市金属家具产业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 版)、《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控制性详规(修订版)》、《樟树市药都商贸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 版)等的要求。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七、实施计划
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市场需求情况、资金筹措等因素,本方案实施周期为一年:2023年。
八、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结论
《樟树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