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商)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2024年度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现将化肥、钢筋、车用汽/柴油、商品混凝土、电动车蓄电池、学生服、灭火器/配件、烟花/爆竹、食品相关产品和农用薄膜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告如下:按规定监督抽查上述产(商)品样品101批次,抽查单位68家,并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抽取的样品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产品99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合格率为98%。
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增强生产经营企业的守法意识。
特此公示。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