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2022年12月29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聂 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
年初经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38.83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22.93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目标为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目标为400万元,社保基金收入目标为5.24亿元。在预算执行中,财政收入形势发生了变化,同时受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因素影响,上述预算收入出现较大变化:
一是根据收入形势变化及税收完成结构的变化,特别是受国家减税及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税收收入较原预算减少3.99亿元,同时加大了非税征缴力度,非税收入较原预算增加2.66亿元,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原预算减少1.33亿元。
二是省财政厅2022年转贷我市债券资金3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12亿元,专项债券26.38亿元。比年初列入预算的金额增加了18.4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4亿元,专项债券16.81亿元。
三是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实现6.6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35亿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
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5亿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属国有企业缴入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5亿元。
五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6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26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扩围调标。
上述收入数字的调整均涉及对应支出的增减变化,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需对2022年财政预算做出调整。
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根据收入形势变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7.5亿元,比年初预算38.83亿元减少1.33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31.26亿元,比年初预算27.6亿元增加3.66亿元。
3.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66亿元,按省下达的决算批复安排。
4.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调整为493万元,比年初预算8357万元减少7864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7亿元,比年初预算7.22亿元减少1.15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5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31.2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12亿元、上年结余0.66亿元、调入资金49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7亿元,收入总计81.67亿元,减去预计上解支出2.8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2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5.4亿元,比年初预算72.7亿元增加2.7亿元,结余2127万元。
根据目前确定的上级补助支出科目及各项政策要求,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进行调整,主要支出项目调整为:国防支出463万元,比年初预算1780万元调减1317万元,下降74%;公共安全支出2.6亿元,比年初预算2.81亿元调减0.21亿元,下降7.8%;科学技术支出3.77亿元,比年初预算2.98亿元调增0.79亿元,增长26.3%;卫生健康支出9.03亿元,比年初预算8.56亿元调增0.47亿元,增长5.5%;农林水支出8.89亿元,比年初预算8.03亿元调增0.86亿元,增长10.7%;交通运输支出0.85亿元,比年初预算0.49亿元调增0.36亿元,增长72.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1亿元,比年初预算0.68亿元调增0.73亿元,增长108.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82亿元,比年初预算0.4亿元调增0.42亿元,增长10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98万元,比年初预算1964万元调减466万元,下降23.7%;住房保障支出1.99亿元,比年初预算1.68亿元调增0.31亿元,增长18.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67万元,比年初预算4200万元调增267万元,增长6.4%;债务付息支出8640万元,比年初预算6950万元调增1690万元,增长24.3%。
三、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5亿元,比年初预算22.93亿元减少1.43亿元;市级上级转移支付14.59亿元,比年初预算14.1亿元增加0.49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14.5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12亿元、上年结余6600万元、调入资金49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7亿元,收入总计48.99亿元,减去市级上解支出2.8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3.2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73亿元,比年初预算43.3亿元减少0.57亿元,结余212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65亿元,比年初预算18亿元减少11.3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7672万元,比年初预算1800万元增加5872万元;上年结余3534万元,比年初预算3510万元增加24万元;调入资金1.85亿元,比年初预算2.18亿元减少0.33亿元;专项债券收入26.38亿元,比年初预算9.57亿元增加16.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调入资金、专项债券收入以及上年结余,收入总计35.99亿元,减去上解支出0.1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4.55亿元,比年初预算28.79亿元增加5.76亿元,年终结余85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1.29亿元,比年初预算400万元增加1.25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359万元,收入总计1.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8亿元,主要用于化解改制国有企业养老保险挂账及滞纳金支出1.25亿元,调出资金49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5.66亿元,比年初预算5.24亿元增加0.42亿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5.92亿元,收入总计11.5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23亿元,比年初预算5.38亿元减少0.15亿元,年终结余6.35亿元。
四、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整预算方案
(一)政府债券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2022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2.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7.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5.12亿元。其中2022年转贷我市债券资金3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12亿元,专项债券26.38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财政部门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市级政府审批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政府债券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在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预算基础上,按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券规模,全市一般债券收入6.12亿元(其中一般再融资债券3.24亿元,一般新增债券2.8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券收入26.38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债券收入6.12亿元,其中一般再融资债券3.24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一般公共预算新增债券支出2.88亿元,具体支出项目为樟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0.18亿元、樟树市第六小学异地新建0.45亿元、樟树市滨江新区初级中学建设项目0.31亿元、樟树市第四中学建设项目0.45亿元、樟树市老年大学建设工程0.48亿元、樟树市滨江新城2020年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69亿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0.02亿元、小型水库大坝除险加固0.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券支出26.38亿元,具体支出项目为樟树市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69亿元、樟树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8.4亿元、樟树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1.2亿元、樟树市中医医院智慧康养大楼综合大楼项目1.28亿元、樟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7亿元、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8亿元、樟树市职业技术学校滨江校区一期建设项目3.5亿元、樟树市第四幼儿园建设项目0.26亿元、双金园艺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0.35亿元。
上述新增债券支出按项目分别对应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和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报告是在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22年全市预算后,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市本级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提出的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待2022年财政决算编制后,再报告全年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当前财政各项重点任务正有条不紊推进,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克难攻坚,担当实干,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樟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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