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2023年12月28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聂 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
年初经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39.89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22.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目标为29.9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目标为480万元,社保基金收入目标为5.96亿元。在预算执行中,财政收入形势发生了变化,同时受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因素影响,上述预算收入出现较大变化:
一是根据收入形势变化及税收完成结构的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及国家减税降费退税政策影响,税收收入较原预算减少2.82亿元,非税收入较原预算减少6652万元,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原预算减少3.48亿元。
二是省财政厅2023年转贷我市债券资金20.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09亿元,专项债券16.16亿元。比年初列入预算的金额减少了15.0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增加0.77亿元,专项债券减少15.84亿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对债券项目的申报、发行条件提高了要求。
三是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实现5.19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4.79亿元,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土地出让收入未达预期。
四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4亿元,主要原因是市属国有企业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增加了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五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9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96亿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扩围调标。
上述收入数字的调整均涉及对应支出的增减变化,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需对2023年财政预算做出调整。
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根据收入形势变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6.41亿元,比年初预算39.89亿元减少3.48亿元。
2.上级补助收入28.45亿元,比年初预算30亿元减少1.55亿元。
3.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37万元,按省下达的决算批复安排。
4.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调整为5.64亿元,比年初预算11.99亿元减少6.35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9亿元,比年初预算3.32亿元增加0.77亿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亿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已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额动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8.8亿元,比年初预算82亿元减少13.2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计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6亿元未能实现,相应压减年初预算项目10.96亿元;二是根据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2.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1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28.4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9亿元、上年结余837万元元、调入资金5.64亿元,收入总计74.67亿元,减去预计上解支出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8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8.8亿元,结余549万元。
根据目前确定的上级补助支出科目及各项政策要求,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进行调整,主要支出项目调整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5亿元,比年初预算8.01亿元调减1.96亿元,下降24.5%;国防支出400万元,比年初预算500万元调减100万元,下降20.0%;公共安全支出2亿元,比年初预算3亿元调减1亿元,下降33.2%;教育支出14.99亿元,比年初预算15.5亿元调减0.51亿元,下降3.3%;科学技术支出3.41亿元,比年初预算4.5亿元调减1.09亿元,下降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7亿元,比年初预算12.27亿元调减1.2亿元,下降9.8%;卫生健康支出6.16亿元,比年初预算9亿元调减2.84亿元,下降31.6%;节能环保支出1.74亿元,比年初预算2.1亿元调减0.36亿元,下降17.2%;城乡社区支出6.72亿元,比年初预算9.3亿元调减2.58亿元,下降27.7%;农林水支出9.59亿元,比年初预算9亿元调增0.59亿元,增长6.6%;交通运输支出0.58亿元,比年初预算0.9亿元调减0.32亿元,下降35.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77亿元,比年初预算1.45亿元调减0.68亿元,下降47.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33亿元,比年初预算0.82亿元调减0.49亿元,下降59.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9亿元,比年初预算0.2亿元调减0.01亿元,下降5.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亿元,比年初预算0.45亿元调增0.05亿元,增长10.5%;债务付息支出0.9亿元,比年初预算0.85亿元调减0.05亿元,下降5.8%。
三、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76亿元,比年初预算22.81亿元减少1.05亿元;市级上级转移支付13.6亿元,比年初预算14.14亿元减少0.54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76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13.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9亿元、上年结余837万元、调入资金5.64亿元,收入总计45.17亿元,减去市级上解支出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8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3亿元,比年初预算49.06元减少9.76亿元,结余54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19亿元,比年初预算29.98亿元减少24.7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1.07亿元,比年初预算0.5亿元增加0.57亿元;上年结余4647万元,比年初预算2309万元增加2338万元;调入资金2.07亿元;专项债券收入16.16亿元,比年初预算32亿元减少15.84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5.19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1.07亿元、专项债券收入16.16亿元、调入资金2.07亿元以及上年结余4647万元,收入总计24.96亿元,减去上解支出76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8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7.36亿元,比年初预算47.27亿元减少29.91亿元,年终结余2.44亿元,主要是部分专债项目未达支付条件结余1.15亿元,上级指标结余1.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88亿元,比年初预算480万元增加2.84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135万元,收入总计2.9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2万元,调出资金2.8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92亿元,比年初预算5.96亿元增加0.96亿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6.74亿元,收入总计13.6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51亿元,比年初预算5.66亿元减少0.15亿元,年终结余8.15亿元。
四、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整预算方案
(一)政府债券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4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6.29亿元。2023年新增转贷我市债券资金14.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27亿元,专项债券12.48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市财政部门依照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提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市级政府审批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政府债券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
1.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在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预算基础上,按省财政厅下达的债券规模,2023年全市一般债券收入4.09亿元(其中一般再融资债券1.82亿元,一般新增债券2.27亿元),专项债券收入16.16亿元(其中专项再融资债券3.68亿元,专项新增债券12.48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一般债券收入4.09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8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新增一般债券支出2.27亿元,具体支出项目为以下5个项目:樟树市滨江新城2020年市政道路等基础建设项目0.74亿元、樟树市第六小学异地新建0.2亿元、樟树市第四中学建设项目0.83亿元、樟树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0.2亿元、樟树市特勤消防站建设工程0.3亿元。
专项债券收入16.16亿元,其中再融资专项债券3.68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2.48亿元,具体支出项目为以下23个项目:樟树市2022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16亿元、樟树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0.4亿元、樟树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0.9亿元、樟树市阁山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0.43亿元、樟树市殡仪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15亿元、樟树市医药化工基地货物服务中心1.4亿元、江西省双金园艺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0.22亿元、樟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张家山水厂(第二水厂)一期工程1.8亿元、樟树市滨江新区中药材种植产业园0.28亿元、樟树市城区停车设施新建及提升改造工程0.26亿元、樟树市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0.18亿元、樟树市大健康创新创业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3亿元、樟树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第一期)0.35亿元、樟头红枳壳产业园项目0.2亿元、樟树市第六幼儿园0.13亿元、樟树市第七幼儿园新建项目0.18亿元、樟树市城区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0.48亿元、樟树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0.48亿元、樟树市妇幼保健院母婴康养托育服务中心项目0.32亿元、樟树市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1.84亿元、樟树市中药饮片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0.3亿元、樟树市中医医院新建发热门诊综合楼项目0.12亿元、中国药都现代智慧农业(中药材)产业园建设项目0.6亿元。
上述新增债券支出按项目分别对应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和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报告是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年全市预算后,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市本级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提出的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待2023年财政决算编制后,再报告全年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当前财政各项重点任务正有条不紊推进,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克难攻坚,担当实干,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樟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附件: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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