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樟树市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中心根据高温干旱、空气质量情况和防灾减灾的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抗旱、改善空气质量、水库蓄水、城镇降温、降低森林火险、保护生态环境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樟树市行政区域内。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类型:BL-1型增雨防雹火箭弹、地面碘化银发生器。
四、作业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故障弹药的处理:如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维护好现场,并及时与樟树市气象局联系,由市气象局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处理。联系电话:0795-7333694(值班电话)。
特此公告!
樟树市气象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