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查,樟树市人民医院存在“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5729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2024年度宜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57294元,并处行政处罚157294元,约谈、限期整改、全市通报批评。
2、经查,樟树市药都南大道大健康药房存在“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88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2024年度宜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8870元,并处行政处罚8870元,约谈、限期整改、全市通报批评。
赣公网安备360982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