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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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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樟树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樟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要求及工作安排,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现量

1.土地资源。我市国土总面积193.39万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39.94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0.65%;集体土地面积153.4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9.34%。
    2.矿产资源。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19种,列入资源储量表的矿区12个。盐矿查明资源储量113.2亿吨,排名全省第一、全国第四,占全省已探明储量89.91%。芒硝资源量5.25亿吨。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和收益情况

1.土地资源资产。2023年,全年出让国有土地40宗,总面积1400.02亩,成交金额3.68亿元。其中,住宅用地2宗,成交金额1.4亿元;商服用地9宗,出让面积84.96亩,成交金额9447万元;工业(仓储)用地26宗,出让面积1055.44亩,成交金额8976.4万元;科教用地2宗,出让面积38.7亩,成交金额1452万元;交通服务场站用地1宗,出让面积163.3亩,成交金额2907万元。

2.矿产资源资产。截至2023年底我市有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共7个,勘查区总面积22.65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1.75%;现有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9个,矿区总面积7.033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0.54%。

)国有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国有资产1038.05亿元,其中:国企资产938.86亿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75.36亿元、乡镇(街道)资产23.83亿元。资产分类:土地303.93亿元、房产店面车位135.58亿元、商标资质等无形资产363.10亿元、在建工程136.95亿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6.81亿元、设备及家具用具6.71亿元、其他资产84.97亿元。

(四)国有企业负债、收益情况

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全年投资项目283个,预计总投资21.23亿元;市属国有企业累计完成经营收入48549.35万元,实现利润7751.19万元,缴纳税收4806.01万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要做法及成效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市国资中心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升国有资产效益,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为樟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优化产业布局。一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根据《樟树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形成2023年度工作责任清单,以清单方式挂牌推进,实行“季下达、周调度、月分析、季总结、年考核”,对标对表逐项完成销号,目前已基本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实现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出台《樟树市属国有企业体系架构优化工作方案》,适度专业化整合市属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将原“1+2+6”体系架构优化为“1+6”体系架构,形成资产结构合理、经营渠道多元、风险防范可控的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企业市场化转型、实体化运营。三是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选优配强国企领导班子成员,已任命12名国企管理层人员,实行差异化考核结果导向的薪酬和任期管理。一般员工通过事业单位选派、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今年已公开招聘14人、事业单位选派15人到国企工作,实行薪酬总额限额和聘用期限管理。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到市属国有企业任职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薪酬发放细则》,修改完善《樟树市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事业单位选派到国企工作的转换身份人员的薪酬发放工作,建立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在竞争、比拼中加快发展。

2.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一是优化资产购置处置审批机制建立新增资产配置与财政预算存量资产资产处置三挂钩机制从严从紧控制资产购置审批,从价格、数量及使用年限等方面严格控制,杜绝超标准、超数量、重复购置国有资产现象。2023完成资产购置审批993项,同比去年1254项下降20.8%;涉及购置金额1.19亿元,同比去年2.3亿元下降48.3%。完成资产处置审批46项,同比去年增长76.9%,涉及资产净值1467.92万元,同比去年增长9444.34%,切实有效规范资产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搭建数字国资监管平台。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先行先试,建成数字国资监管平台,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围绕组织机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三重一大”、人事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业务应用建设,共包含1个数据综合监测展示平台和8个监管业务子系统,目前已上线试运行,实现国资监管集中性、实时性、数字化、信息化。三是规范国企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定《樟树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企业公务用车配备编制及标准,规范购置、使用维护及处置管理。专项清查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情况,包括公务用车编制、车辆审批购置、管理使用、运行保障等,确保企业公务用车依规依纪。

3.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资产盘活。一是建设国有资产公物仓。制定《樟树市国有资产公物仓运行管理实施方案》,建立资产公物仓运行机制。明确国有资产公物仓运行原则、适用范围、运行模式、管理机构及职责、管理流程等,对各部门单位闲置、超标准、低效运转等资产集中统一调剂使用。已建成一处实体公物仓,同时正在逐步建立完善“线上公物仓”运行管理平台,加快推进资产跨层级、跨部门使用,实现资源的经济节约、充分利用和集中共享。二是统一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以资产划转、委托经营等方式,将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店面、经营权等经营性资产全部移交到市资产运营公司统一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规范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租赁价格评估、合同管理等租赁行为,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将存量资产应租尽租,实现资产经营收入现金流同步持续稳定增长。截至2023年底,市资产运营公司接管经营性国有资产2606处(间),面积29.4万㎡,已出租1748处(间),面积19.7万㎡,出租率达67.07%。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租金收入3670余万元,同比去年上涨14.69%三是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制定《樟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对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等资产进行摸底排查,明确职责分工和资产盘活方式,将盘活存量资产作为系统工程,持续梳理更新可盘活资产清单,科学谋划推进。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按照资产不同状况采取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不同方式,成熟一个,盘活一个提升资产利用效率。2023年处置店下洞渣、康怡设备等资产收入1400余万元。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资国企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有待优化。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业务板块不够清晰,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小散乱”问题依然存在;国有企业主动谋划、超前布局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资产管理整体效能有待提升。部分国企仍处于“微利”或亏损的状况,营业成本和费用逐年上升,创收能力不足。国有企业资产重注入,轻盘活,处置方式主要为抵押贷款、直接转租或收取少额管理费未有效二次盘活国有资产。三是国有资产监管缺乏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管实施手段不够精准,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尚未实现国资监管信息化,在实时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上还有所欠缺。需加快数字国资监管平台建设,尽快完成数据采集,全面推进平台使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按照《樟树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樟树市属国有企业体系架构优化工作方案》等既定任务,与上级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同频共振,有序有效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助力优化各国有企业板块布局,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业务,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加快推进国企实现市场化、实体化、效益化运营。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配置标准,从价格、数量及使用年限三个方面严格控制,杜绝超标准、超数量、重复购置国有资产。加快建成数字国资监管平台,完成数据采集,推进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变革。按照《樟树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开展资产专项审计,通过审计健全国有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资产登记。

三是强化闲置资产盘活变现。持续梳理行政企事业单位可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按照“能用先用、不用可售、不售可租”方式,全面统计可变现处置资产,通过资产评估合理确定处置价值,依法依规公开进行处置。对于可出租资产,通过公开招租、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制定招租策略等方式进一步盘活资产,确保实现预计可变现金额,并争取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示范街”的打造,积极吸引商家入驻街区,推动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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