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监管>环境保护

对樟树市狮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的公示 (宜)樟环罚〔2025〕19号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违法依据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类型 罚没金额(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1 (宜)樟环罚〔2025〕19号 樟树市狮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60982******192U

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傅正兵

污染物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圆整 罚款  3.6 2025年12月23日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