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监管>环境保护

对江西省春春牧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的公示 (宜)樟环罚〔2025〕18号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违法依据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类型 罚没金额(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1 (宜)樟环罚〔2025〕18号 江西省春春牧业有限公司  91360982******310R 樟树市中洲乡甘竹村 祝根枚 未验先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肆拾捌万伍仟圆整 罚款  48.5 2025年12月18日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

(宜)樟环罚〔2025〕18-1号

祝根枚  362223*********726 樟树市中洲乡甘竹村 祝根枚 未验先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万陆仟贰佰零捌圆整 罚款  7.6208 2025年12月18日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