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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的公示 (宜)樟环罚〔202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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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违法依据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类型 罚没金额(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1 (宜)樟环罚〔2025〕16号 江西国宏化工有限公司

91360900******710J

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基地 汪国良 污染物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圆整 罚款  13 2025年12月11日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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