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发改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概况>机构设置与职能

市发改委内设机构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政务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培训、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后勤、老干部管理、保密保卫、工会、信访、纪检监察及党务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对经济运行进行预测、监测和分析;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服务股)。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总量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和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申报国家、省和宜春市级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及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城镇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审查、批准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参与重大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协调管理全市一般性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全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研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提出优化、改进审批服务的建议;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集中划入事项的办理。
    (四)地区经济股(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苏区办)。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做好我市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和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承担市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查林业、水利、水电、气象等建设项目。

(六)产业协调股(利用外资股)。统筹工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组织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负责国家、省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实施、监管等工作;负责信息化的规划和推进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工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的投资项目除外)、服务业、高技术产业、信息化建设投资项目;统筹协调优势和短缺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查、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项目。

(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并指导“低碳经济”推进工作;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宜春发改委管理的节能等项目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八)交通运输协调股(铁路建设协调办公室)。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订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市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交通运输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查、核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负责本市区域内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等相关协调工作。
    (九)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安排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协调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

(十)经济贸易股。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和实施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计划;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协调国家和省粮食、棉花等储备的相关业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流程、服务标准、交易目录;负责产权交易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依规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能源股。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数据管理股。统筹推进数字樟树规划和建设,牵头协调数字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数字社会建设。研究拟订数字樟树建设方案,负责牵头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协同网信部门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互联互通;承担数字经济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规划,研究拟定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制度建设和指标标准规范建设,协调推进全市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制度建设,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国防动员股。拟订国防动员规划、计划、政策。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负责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信息动员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及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及城市人口疏散、避难训练场所的建设、技术、造价和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维护、使用情况。负责国防动员信息化、防空警报设施建设,组织试鸣防空警报。负责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和数据统筹。配合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负责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配合军事机关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协调提出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报废、迁(改)建、军民合用军事设施需求。负责国防动员方面的行政审批、依法行政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

十五)价格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管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计划。制定价格改革、价格及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价格改革配套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组织召开制定或调整价格及收费标准听证会;制定、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认证、裁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的可行性论证;协调有关部门之间,以及本区与其他县市区之间的价格关系;开展价格及收费咨询服务。

十六)军民融合发展股。负责拟订全市军民融合发展年度计划、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规划布局全市军民融合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军民融合项目建设;负责市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议定事项的督导落实。做好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和宜春市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具体工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