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和命官相连的一种考试制度。清代科举考试分如下几种进行:
一是童试,系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考试。通过县试、府试及院试(省学政分巡各地进行考试),童生取中者为生员。
二是乡试,即分试。因每三年八月举行,也称秋闱。乡试三年一次在北京、南京和各省城举行。凡生员、增生、附生、岁贡生均可应试,逢子、午、卯、酉为正科,逢庆加试为恩科。取中者为贡士也叫举人。第一名为解元。
三是会试,即国试。因在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在人礼部进行,所以又称为春闱、礼闱。由各省举人应试,取中考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四是殿试,系贡士参加复试,复试及格者再参加皇帝在“皇宫大殿”亲自主持的考试,及格者才能取得进士称号。第一名为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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