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范农民建房,坚持“先规划后实施,无规划不审批,未审批禁建设”的原则,开展建房审批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家喻户晓知政策。通过召开会议、入户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赣农字〔2020〕25号)和《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让群众准确理解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用地面积标准、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印制了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办理流程图、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工作挂图,发放到村民手中。
二是联审联办,严格把关无遗漏。宅基地审批管理按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一个窗口受理、多部门联动集中办公的用地联审联办制度,一站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对申请宅基地建房申请事由、现场调查情况,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现场审核。
三是直达现场,常态管理不放松。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做到“四到场”,即村镇办收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及时组织宅改办、自然资源所、规划所等单位到现场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农户经批准用地建房后,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指导农户按照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农户建房过程中,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责成整改。农户建房结束后,对照审批内容进行实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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