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樟树市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樟树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批复樟树市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樟国投字〔2022〕1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樟树市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樟树市盐城大道与药都南大道交叉口,百岁坊安置小区前面空地
三、项目代码:2206-360982-04-01-112002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23494平方米,
建筑高度为48.95米。建筑占地面积8817.37平方米,地上建筑
面积81362.14平方米(其中科研办公建筑面积18473.07平方米,科创办公建筑面积52035.92平方米,技术研发办公建筑面积
10141.74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711.41平方米,建筑层数
为地上12层),地下建筑面积369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
五、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进一步补充场地现状标高图纸;补充总平面定位图、总平面竖向设计图以及总平面消防设计图。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电气设计,进一步补充说明继电保护
装置;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补充开闭所高压系统图、各变配电所低压配电系统图、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及系统图。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结构设计,根据《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技术标准》DBJ/T36-061-2021对地下室基础布置进行完善。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核定,项目总投资54476.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7125.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1709.74万元,预备费2441.75万元,建设期利息3200万元,资金来源于单位自筹。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按现行建设程序办理各种手续,以便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印发
抄送:财政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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