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
现将《樟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樟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樟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守则》《樟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樟树市司法局
2024年4月9日
樟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和档案利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我局在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职能职责中,制作使用的文书、依据的证据载体,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材料等,并根据一定顺序组成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 行政执法案卷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档案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应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科学编目,利于检索;装订规范,利于保存。
第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设置行政执法案卷档案室,明确行政执法案卷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案卷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整理立卷装订
第六条 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立卷、装订工作由具体承办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注意收集、保管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文书等材料,并在整理立卷时做好材料的筛选、检查、修补工作,确保真实、完整。
第七条 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应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行政执法案卷装订时,应当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书(含送达回证)或行政检查通知书等在卷首,其他材料依照工作流程的顺序排列。
第八条 行政执法案卷中不宜公开的材料,应另行装订副卷。不能随卷保存的证据,应注明内容、数量、时间、责任人和存放地点。
第九条 以下材料在案卷整理立卷时不装订:
(一)内容重复的材料;
(二)法律、法规、规章;
(三)没有定稿的文书;
(四)与案件无关的材料。
第十条 行政执法案卷材料较多时,可按顺序分册装订,卷内文件目录附于首册,各册的页号相连。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案卷内的文书材料应统一使用国家标准A4型纸。纸面过大的应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纸面过小的应加贴衬纸,难以辨认的应当附上抄件,不适宜托裱的材料可使用证物袋装袋附卷。已破损、褪色或者容易破损、褪色的文书材料应进行托裱、修补或复制,装订部位过窄或者有字迹的材料,应用纸加衬边。
第十二条 文书材料书写应使用黑色水笔或钢笔,也可用机器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十三条 文书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印章或由原件持有者(或核对人员)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材料排列后,应装订整齐,不能漏订。案卷装订时应去除订书钉等金属物及其他杂物(特殊材料除外),卷底装订线上应贴上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案卷材料应按顺序逐页编写页码。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在右上角(背页有内容的编在左上角),页码编写可用铅笔,字体要整齐、清楚。卷宗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封底等不编写页码。
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案卷内文件目录应按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每份文件(材料)编一个顺序号。卷内文件目录应包括序号、题名、文号、日期、页号、备注等内容。若文件(材料)没有题名或题名不规范的,可以自拟题名,外加“[]”号,文件日期以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用“.”代替。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案卷卷皮应使用软卷皮,软卷皮设封面和封底。封面内容包括案号、案件名称、立案日期、结案日期、保管期限、归档号等。
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应以决定书文号作为案卷案号。已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并且重新作出决定的,其案卷案号应以新的决定书文号确定。原案卷也应整理登记并妥善保管,封面标注“被撤销”字样,并将作出撤销决定的相关材料(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裁判文书)随卷保存,并在行政执法机关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卷宗目录中注明“被撤销”。
第三章 归档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应当在行政执法行为完成后30日内,移交行政执法案卷档案室归档管理。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由负责行政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立卷整理装订,并妥善保管。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可集中管理。案卷归档时,应对案卷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具体承办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执法人员负责重新整理立卷装订。
第二十条 应定期检查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立卷装订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档案室的案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已归档的行政执法案卷,任何人不得擅自抽取、涂改、增删、污损卷内的文书等材料。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案卷专职或兼职档案员应编排组合年度各卷宗封面内容,制作行政执法机关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卷宗目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卷宗目录应包括目录号、案号、案件名称、立案日期、结案日期、保管期限、归档号等。
第二十三条 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保管、保密、移交和到期销毁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案卷专职或兼职档案员异动,应做好行政执法案卷档案资料的清点工作,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章 档案利用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借阅行政执法案卷的,经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严格控制借调案卷。依照有关规定确需借调行政执法案卷的,经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负责人同意后,还应报请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借调时应明确归还时间,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
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案卷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要做好行政执法案卷借阅、借调的登记工作,记录案卷借阅、借调批准人和借阅、借调时间、内容,以及借阅、借调人的身份信息和工作单位。借阅过程中如存在被拆、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档案员有权立即终止借阅案卷并予以收回。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第二十八条 行政执法案卷借阅人只能在指定地点查阅,可对案卷内的材料摘抄或复制。行政执法案卷专职或兼职档案员应对借阅人摘抄、复制材料进行监督。摘抄、复制内容与原件不符的,应拒绝签章。
第二十九条 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案卷借阅、借调规定,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提供案卷档案或扩大案卷档案利用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案卷档案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案卷采用电子化管理的,可参照本规定的要求实施。电子化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的应当分类编号并备份保存;出具的相关文书应当编号归档;与行政执法有关的证据、证物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存。电子化管理行政执法案卷材料应具备纸质还原的能力,音像、视频资料可直接复制。还原的纸质案卷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整理、立卷、装订。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确保电子化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的存储设备专管、专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规定所列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樟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执法人员是指在编在岗,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针对特定的事项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执法人员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纪律严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五条 培训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岗前培训。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执法岗位业务知识、基本法律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实操。
(二)更新知识培训。执法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天的更新知识培训,其中法律知识的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60学时。
(三)转岗培训。执法人员跨门类调换执法岗位的,应当接受新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四)考评不称职者培训。执法人员考评不合格的,应当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第六条 执法人员应当做到爱岗敬业、秉公执法;不谋私利、裁量公正;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第七条 执法人员执法时应当着装整洁,执法标志齐全,佩带执法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
第八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办理其他行政事项时,应当按照法定条件、标准、程序等,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办理。
执法人员按照规定检查、处罚违法行为时,应当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取证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完整,文书制作规范。
第九条 执法人员应当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交通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组织、人民群众、新闻舆论的建议、监督和批评。
第十条 执法人员的考评与单位人事考核工作结合进行。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执法工作实绩、职业道德、执法业务和理论水平、执法风纪,重点考评执法工作实绩。
第十一条 考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执法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良好,风纪严明,执法无差错。
合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熟悉或者比较熟悉法律、业务知识,执法行为基本规范,职业道德良好,遵章守纪,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执法错案。
不合格:法律、业务素质差,难以胜任执法工作或者不能完成当年工作任务;职业道德差,违反行为管理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第十二条 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的,执法证件予以暂扣,并离岗接受培训。连续两年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的,吊销其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执法中查获重大违法案件,成绩显著的。
(二)总结执法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执法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
(三)对执法工作提出改革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四)执法人员考评等次被确定为优秀的。
(五)有其他显著执法成绩的。
对执法人员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四条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执法,暂扣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可以调离执法岗位,吊销执法证件,并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的。
(二)越权执法,造成后果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适用法律依据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仪容不整,酒后执法,态度粗暴,或者具有其他不文明执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或者具有其他徇私舞弊行为的。
(六)有其他严重影响执法形象行为的。
第十五条 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执法人员所在单位赔偿损失后,应当向该执法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第十六条 对执法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权限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执法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樟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守则
第一条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本职工作,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模范执行行政执法各项规定。
第二条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准以言代法,以权代法。
第三条 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不准利用职权对单位和个人故意刁难,敲诈勒索,收受贿赂,索要礼物,严禁以权谋私,挪用罚没款及物品。
第四条 自觉遵守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开展执法要做到风纪严整,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态度和蔼,树立良好的执法队员形象。
第六条 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做到宣传教育要讲理,执法过程要合理,纠正违章要有理,严禁对违章者粗暴行事。
第七条 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严禁乱罚款、乱收费。
第八条 积极参加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和其他不健康的活动。
樟树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一、总体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做到用语文明规范、表达通俗准确、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一般性规定
(一)实施执法过程中一般使用普通话,也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使用容易沟通的语言。
(二)实施执法过程中与相对人的见面语,应当先使用敬语“您好”,要求配合开展工作要用“请”字,告别语用“谢谢,再见”。常见行政执法文明用语如下:
1.您好!
2.对不起,请稍等。
3.请您到XX询问(办理)。
4.请您先看规定,不明白的我来解释。
5.别着急,请坐下来慢慢讲。
6.请不要着急,我尽快给您办。
7.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8.有话请讲。
9.请听我解释一下,谢谢。
10.请拿好您的东西,再见。
11.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再见。
(三)实施执法工作不得使用轻蔑、歧视、侮辱、诱导、欺骗、恐吓、威胁性语言;禁止讲脏话、辱骂当事人。常见行政执法忌语如下:
1.喂,你找谁?
2.不知道,你问我,我问谁?
3.墙上贴着呢,你不会自己看?
4.不归我管,问别人去。
5.不是说过了吗?怎么还不清楚?
6.你快点,我还有事。
7.怎么搞的,连这个也不懂。
8.你急什么,没看见我一直在忙吗?
9.是你对,还是我对?
10.谁说行,你就找谁去。
11.有意见,找领导去。
12.我的态度就这样,你能怎样?
13.随便你告我啊!
三、具体执法行为规范用语
(一)行政许可
1.收取申请材料
请坐,我们现在就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请稍等。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对不起,经审查,您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原因是XX。因此,现在我们不能受理您的申请。请您按要求XX(说明应补充的资料或者应完善的手续)。
3.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我们已对您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符合申办XX事项应提交材料的要求。对您申请的XX事项,我局将在X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局通知或者送达有关决定。
4.确认送达地址
为便于您及时收到相关文书,请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地址寄送相关执法文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许可全过程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我单位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及时送达,您(你单位)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5.确认电子送达
请确认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若接受电子送达,请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受电子送达方式的,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二)行政检查
1.亮明身份
您好!我们是XX司法局的执法人员XX、XX,执法证号分别是XX、XX。今天要对XX情况进行行政检查。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执法证件),请过目。
2.告知回避权
根据规定,您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从而影响到本案的公正办理,可以申请我们回避。您是否申请回避?
3.告知执法检查事项
我们根据XX(工作计划或者举报投诉、部门移送等线索),现依法对您(你单位)的XX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根据XX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您(你单位)有义务配合我局的行政检查。请做好配合检查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检查。
4告知配合义务
我们将向您了解与XX工作有关的情况,请据实回答相关问题,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要求提供材料
根据XX(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等规定),请您提供XX(证件、材料)。对涉及您(你单位)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我们将依法保密,谢谢配合。
6.相对人或其他人对执法现场录音录像时
只要不妨碍执法活动,您可以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如实录音录像记录,也可通过网络等上传分享您的音像记录,但不能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7.要求签字确认笔录
这是我们按照刚才的交谈所制作的笔录,请您核实一下笔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笔录无误,请在此处签署“上述共X页笔录,我已看过,记录属实”的意见和姓名、日期。如笔录有误,请指出,我们将予以更正。
8.确认送达地址
为便于您及时收到相关文书,请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地址寄送相关执法文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检查全过程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我单位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及时送达,您(你单位)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9.确认电子送达
请确认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若接受电子送达,请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受电子送达方式的,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10.检查结果通报
非常感谢您(你们)对我局行政检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向您(你单位)进行通报:XX。谢谢您的配合,再见。
11.复查意见通报
(1)您好!我们是XX司法局执法人员XX和XX。我局于XX年XX月XX日向您(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复查,您(你单位)已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这是《整改复查意见书》,请您签字确认。
(2)您好!我们是XX司法局执法人员XX、XX。我局于XX年XX月XX日向您(你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经复查,您(你单位)还有XX项问题未及时整改完毕。我们将根据XX(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等规定)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XX(行政决定)。这是《整改复查意见书》,请您签字确认。
(三)行政处罚
1.亮明身份
您好!我们是XX司法局的执法人员XX、XX,执法证号分别是XX、XX。今天要对XX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勘验),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出示执法证件),请过目。
2.告知回避权
根据规定,您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我们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从而影响到本案的公正办理,可以申请我们回避。您是否申请回避?
3.介绍公证员
他们是XX公证处公证员。他们将对今天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记录。涉及您(你单位)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他们将依法保密,请放心。
4.告知执法检查事项
我们根据XX(检查发现或者举报投诉、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等线索),现依法对您(你单位)的XX现场进行检查(勘验)。
根据XX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您(你单位)有义务配合我局的检查(勘验)。请做好配合检查(勘验)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检查(勘验)。
5.告知配合义务
您好!我们将向您了解与XX工作有关的情况,请据实回答相关问题,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要求提供材料
根据XX(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等规定),请您提供XX(证件、材料)。对涉及您(你单位)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我们将依法保密,谢谢配合!
7.相对人或其他人对执法现场录音录像时
只要不妨碍执法活动,您可以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如实录音录像记录,也可通过网络等上传分享您的音像记录,但不能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8.要求签字确认笔录
这是我们按照刚才的交谈所制作的笔录,请您核实一下笔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笔录无误,请在此处签署“上述共X页笔录,我已看过,记录属实”的意见和姓名、日期。如笔录有误,请指出,我们将予以更正。
9.确认送达地址
为便于您及时收到相关文书,请您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我们将根据您填写的地址寄送相关执法文书。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行政处罚全过程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请及时书面通知我单位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者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及时送达,您(你单位)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
10.确认电子送达
请确认是否接受电子送达。若接受电子送达,请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受电子送达方式的,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11.送达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您好!为查清XX案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关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规定,我们将对XX物品进行先行登记保存。这是《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请核对。如无误,请在此处签署姓名和日期。
12.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您好!这是《行政处罚告知书》,请收好并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果有异议,您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XX进行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不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3.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您好!这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您收好并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您有权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或者XX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XX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4.告知留置送达
您好!这是《XX》,因您拒绝签字接收,依照XX(法律规定),这是XX,我们将请他作为见证人,采用留置送达方式进行送达。
15.劝告稳定情绪
请保持冷静。我们是XX司法局执法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妨碍执行公务是违法的,将会承担法律后果,请您配合。
四、音像记录规范用语
(一)开始拍摄时,应当先对记录时间、地点、执法人员及案由进行描述。
(二)告知当事人及现场其他人员正在进行音像记录。
(三)拍摄过程中,可以对执法环节进行说明,包括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
(四)根据现场执法情况,可以对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与行政执法相关的重要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其他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进行描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