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 1 | 财政预 决算 |
政府预算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政府预算调整的决定或批复,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樟树市财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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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政府决算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樟树市财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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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部门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樟树市财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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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部门决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樟树市财政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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