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制订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勇于改革创新,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强化预算约束。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优先保障民生类、重点建设类支出项目,取消运转类支出项目,清理压减和取消的部门项目支出4680万元。三是对部门和财政专户形成的结余资金收回国库统筹使用,全年共清理存量资金4.36亿元。
——强化政府债务管理。2021年我市处于债务风险绿色等级。一是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存量债务利息,遏制新增借款及利息转本金形成新的隐性债务,并结合实际适时偿还到期债务本金。二是争取增加专项债券额度。三是强化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的动态监管。
——推进社会保障工作。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调整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水平。三是落实2021年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
——加大教育投入。一是发放教师奖励性补贴1.2亿元。二是保障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教育资助,全年资助金达2000多万元。三是统筹资金近5亿元,新建学校和幼儿园。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重点开展部门存量资金清理、部门项目支出分类清理、调整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作。二是全面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保障了全市新旧系统的无缝对接。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696575万元,比上年增收67649万元,增长1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4497万元,同比增收974万元,增长0.3%。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9770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9%,加上上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数等,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34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数10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万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数166万元以及调出资金919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614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45222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4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9214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库,未纳入预算管理合计23375.33万元;
二是拨款手续不全1806.61万元
三是年初预算未全部细化落实到部门单位134605.9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审计发现市林业局、教体局等部门单位超预算支出合计82.8万元;
二是审计发现生态环境局、滨江新城管委会等部门单位报销手续不规范合计89.36万元;
三是审计发现市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85.9万元;
四是审计发现市交通局、博物馆等部门单位挤占经费16.69万元;
五是审计发现工业园管委会把关不严导致财政资金损失360.65万元。
三、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招标控制价虚高。对杏佛南路工程的审计,发现了预算编制不规范、招标控制价虚高的问题。
二是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增工程价款。在已审计的92个政府投资项目中,有20个项目审减率超过5%,其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虚增工程价款。
三是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28.16万元。鹿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建项目,在实行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报名费28.16万元,未上交建设单位。
四是工程管理不规范。
——洋湖乡邓家庄秀美乡村建设无正规施工图、无预算。
——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四特小区无预算,无施工合同,无竣工验收。
——观上镇横里村委龚徐新村室外工程,进村道路工程无预算评审,施工合同不是与观上镇政府签订,而是与横里村委签订。
——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对增加工程量的取费单价的约定不一致。
——张家山社前、永泰镇车埠大路沈村、店下镇大汉村秀美乡村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依法组织预算收入,维护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财政性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杜绝财政收支不真实的现象。
(二)充分发挥财政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和清理力度,盘活长期闲置的结余资金,防止资金沉淀银行,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部门预算编制应切实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四)严禁部门预算单位超预算、无预算、不合理支出,防止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杜绝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行为。
(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各项收支及账务处理工作;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得纳入财务核算,确保支出的真实、合规;财会人员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禁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资料以及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资料。
(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有关规则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投资控制,减少跑冒滴落,节省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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