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及宜春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宜春市委和樟树市委工作要求,坚持政治立审、质量兴审、科技促审、人才强审,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并结合我市抓落实活动年“三拼三促”工作要求,围绕七个聚焦,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樟树样板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
二、主要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要求,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央、省、宜春市、樟树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全省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确保上级机关指令性审计项目计划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审计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两个统筹”,突出审计重点。注重外部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相关工作相统筹,内部各类审计项目相统筹,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2022年度审计项目以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审计为重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统筹安排预算执行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同时强化对内部审计人员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统筹协调,发挥审计工作的整体合力,提高审计监督效率。
(三)坚持“四个服从”,忠实履职尽责。做到业务服从政治、数量服从质量。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坚持运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为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坚持数量服从质量,优化审计流程管理,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审计项目计划主要内容
(一)审计署统一部署的项目(4个)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对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助企纾困相关措施、科研资金管理使用、节能减排、重大区域规划等情况,深入揭示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每季度末实施。
2.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重点对市本级和县市区党政机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等。1至3月实施。
3.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重点关注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收入征管、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国家金库管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4.医疗保险基金及“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重点关注医保基金管理使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公立医院和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推进、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二)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项目(2个)
1.重点专项审计(调查)。开展全省粮食领域专项审计调查。9至11月实施。
2.金融审计。对农商行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等情况。5至11月实施。
(三)宜春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项目(1个)
宜春市2021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地方债务限额,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化债计划和执行情况,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规模和还本付息情况,以及地方国有企业债务等情况。2至5月实施。
(四)我市自定项目(77个)
1.市级财政管理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3个)
——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财政支出强度和进度,重要减税降费举措落实,“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等情况。4至7月实施。
——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滨江新城管委会、市疾控中心、市委党校、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等12个市级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2到5月实施。
2.乡镇财政决算审计(3个)
对经楼镇、吴城乡、洋湖乡三个乡镇2020、2021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揭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决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乡镇(街道)依法理财为目标。重点关注稳增长政策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税政策执行、惠农资金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9至12月实施。
3.财务收支审计(3个)
对市工业园管委会、总工会、残联2019至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8至12月实施。
4.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20个)
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管理、节约建设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组织开展对以下项目进行审计:
(1)樟树市第四小学异地重建项目;
(2)金属家具产业创业园广场建设项目;
(3)城区街道房屋立面改造二期工程;
(4)盐化基地污水管网明管化改造一期工程;
(5)福城路工程;
(6)龙溪河大和溪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3标段;
(7)松湾河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8)滨江新城新105国道一期、石屏路等路灯工程(一标段);
(9)智慧城市(中心城区、乡镇街道、农村卡口)“雪亮工程”用电设施安装工程;
(10)长兰马青堤兰溪吴家和新江沙家基段除险加固工程;
(11)生物医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12)药都·樟树东站(广场)建设项目;
(13)城投公司内设开元置业公司投资的歧黄小镇公建项目(含会展中心、歧黄小镇广场、中医药博物馆及其展陈装修、太极湖工程等项目);
(14)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5)赣江二桥(含肖江桥、跨沪昆铁路立交桥);
(16)市档案馆(含博物馆、图书馆)三馆合一项目;
(17)边街、市背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
(18)土地开发项目专项审计;
(19)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审计;
(20)盐化基地污水管网明管化二期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初步安排审计以上20个投资项目,以后再按市委办、市政府办樟办发〔2022〕46号文件安排后续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其中11至17项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中介公司审计。选择中心城区综合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进行试点,开展建设周期内全过程跟踪审计;选择土地开发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专项审计。1至12月实施。
5.企业审计(8个)
对发投、城投及下属的旅投、绿投、村投、水投、国资公司、人才公司8家国有企业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对政府国有企业公司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揭露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内部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部署,摸清家底、揭示问题、规范管理等情况。4至10月实施。
6.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9个)
(1)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对原市卫生进修学校、市设计院、市建筑工程质监站、林科所、劳动就业局、市城管大队、市环卫处、市政园林管理处、市农保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文化馆、市拆迁办、大桥管理处、市博物馆(文物局)、市卫生监督所、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市原种场、市赣管局、市种子管理站、市农科所、市渔种场、店下水库管理局、吴城水库管理局、市社保局、樟树三中、清江中学等28家单位28名原主要领导开展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风险防范,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3至12月实施。
(2)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对刘公庙镇党委书记刘洋同志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7.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1个)
结合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开展刘公庙镇党委书记刘洋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相关目标任务完成、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相关资金征管用、减排减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7至12月实施。
四、相关事项
(一)注重审计项目统筹工作。推广应用“1+N”审计管理模式,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开展部门预算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等项目审计,减少对同一单位现场审计的频次和时间,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
(二)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按有关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应当确保完成。执行过程中,遇有政策调整或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等特殊情况,可按程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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