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以及樟树市委组织部(编号:202235)的委托,樟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对樟树市物资总公司总经理熊霆同志2020年至2022年10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樟树市物资总公司财务资料,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
熊霆同志2020年至2022年10月任樟树市物资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抓好资产租赁及物业管理工作。在资产租赁管理上,积极配合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按照《樟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管理办法》进行资产出租管理,消除资产出租管理产生的风险,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2.围绕保运转促稳定发展,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抓好财政零基预算改革中差额定额单位收支情况及财政负担测算工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二是按照市政府办的布置,做好工业强省推进大会的服务工作。三是按照机关工委的布置,做好省、市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的推荐工作。四是认真抓好物资总公司下属国企改制职工办理退休等事项事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1.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2020年5月3#凭证 财政拨款收入和管理费用的支出同时记录在银行存款科目中反映,导致银行存款借方贷方都有发生额,发生额记录不清晰。
2.入账发票无附件。
2020年5月4#凭证 物资局采购办公用品3500元,除了两张发票外无任何附件,且发票上货物名称仅写了文具办公用品,没有记载明细。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物资总公司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物资总公司已经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