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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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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省审计厅、宜春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宜春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樟树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扣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发挥审计“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 重要作用,结合我市“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樟树样板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

二、主要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宜春市委五届五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盯降本增效目标,紧抓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政策落实,全力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注重与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贯通协同,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

(二)立足主责,突出重点

以立足经济监督为主责,以突出涉企行业为重点,锚定企业降本增效重点任务,着力在改善社会预期、提升经济活力、防范化解和管控风险、促进发展安全上抓规范、促改革,确保审计工作定点准、落点实。紧盯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民生资金使用、重大风险隐患防范,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三)加强统筹,确保质量

确保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统筹做好财政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及市纪委等交办项目,为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坚持数量服从质量,优化审计流程管理, 健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以维护经济安全,揭示风险隐患。

三、审计项目计划主要内容

(一)审计署统一部署的项目(3 个)

1.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情况审计

以推动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促进税务部门依法履职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收入征管、 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宜春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审计工作,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实施。

2.公立医院改革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不断深化为目标,重点关注公立医院改革措施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实施和医院运营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销模式、各环节成本真实性、费用合规性、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宜春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审计工作,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实施。

3.农田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推动农田水利现代化建设取得实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管护等情况。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宜春市审计局农业农村和涉外审计科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审计工作,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开展审计。

(二)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项目(2 个)

1.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宜春市医疗保险基金底数,平稳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剂工作,促进宜春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规模情况,揭示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由宜春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科具体组织,对宜春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3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3月至4月实施现场审计,5月底按要求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2.EPC 建设模式公共工程专项审计调查

以规范公共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促进实施全省项目带动战略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及投资绩效等情况。由宜春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审计工作,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实施,对 EPC 建设模式公共工程开展专项审计调查。3月至8月实施现场审计,现场审计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宜春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项目(2 个)

  1.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相关目标任务完成、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由宜春市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县市区审计局按照五年轮审一遍的要求,开展至少 2 个乡镇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1月底前提交审计报告。

  2.督促自审项目

  以促进规范部门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由宜春市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指导,对职能相对单一的江西省双金园艺场自行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内部审计。实施时间与宜春市委巡察同步。

  (四)我市自定项目(51 个)

  1.市本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2 个)。

  ⑴市财政局具体组织 2023 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 个)。

以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市级财政投资结构,提高财政投资效益为目标,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 2023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重点关注本级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资源统筹、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3月至5月实施。

  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11 个)。

 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统战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城管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档案馆)等 11 个部门(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及营商环境领域腐败问题等情况。5月至7月实施。

  2.乡镇财政决算审计(2 个)

  对观上镇、昌傅镇2个乡镇2022202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揭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决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促进乡镇(街道)依法理财为目标。重点关注稳增长政策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财税政策执行、惠农资金使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9月至12月实施。

  3.财务收支审计(4 个)

  对樟树中学、滨江中学、樟树市第二人民医院、樟树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8月至12月实施。

  4.专项审计(1 个)

  结合本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对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摸清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为目标,重点关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是否履行程序、是否存在资产闲置损失浪费情况等。4月至7月实施。

  5.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16 个)

  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范管理、节约建设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2024 年拟组织开展以下重点公共投资项目审计:

  (1)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项目(第三次);

  (2)岐黄小镇公建项目;

  (3)边街、市背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

  (4)樟树市葛玄路改扩建工程;

  (5)樟树市第二小学异地新建项目土建工程;

  (6)樟树市大汽车停车中心房建工程;

  (7)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外接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8)樟树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站建设项目;

  (9)樟树市敖州小区建设项目;

  (10)樟树临江高速出口至吴城公路改建工程(X808云溪至牛石背段)建设项目;

  (11)樟树市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樟树市滨江新区段堤防公园;

  (13)吴城遗址南城垣西段遗迹本体加固及正塘水库整治工程;

  (14)樟树市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土生产加工厂场地平整及碎石垫层一期工程;

  (15)樟树市 2017 年度千亩以上圩堤填塘压浸应急除险工程 3 标;

  (16)樟树市大桥东堤防汛公路改造升级工程;

  初步安排审计以上 16 个投资项目,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其中选择对第(1)个项目开展建设周期内全过程跟踪审计,选择对第(2)至(5)四个项目进行决算或专项调查审计,第(6)至(16)十一个项目进行结算审计。1 月至 12 月实施。

  6.企业审计(1 个)

  对樟树市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城投公司)开202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通过对政府国有企业公司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揭露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内部管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部署,摸清家底、揭示问题、规范管理等情况。9月至11月实施。

  7.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3 个)

  (1)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对鹿江街道原党委书记徐云、刘公庙镇原党委书记刘洋,吴城乡原党委书记刘娟,滨江新城管委会原主任傅海林、经楼镇原镇长郑明、洲上乡原乡长陈俊鹏、工信局原局长周武文,商务局原局长黎俊、司法局原局长程庆卫、市路桥养护中心原主任王琦、市政园林和环卫服务中心原主任余剑云等11家单位11名原主要领导开展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2月至4月实施。

  (2)对樟树市财政局局长聂平、樟树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宋奏洪同志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4月至 7月实施。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风险防范,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干部违规收送茅台等高档烟酒、违规经商办企业和放贷吃息、违规接受吃请等廉洁从政从业情况。

  8.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 个)

  结合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对昌傅镇党委书记刘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楼镇原镇长郑明同志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相关目标任务完成、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相关资金征管用、减排减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8月至12月实施。

 四、相关事项

  (一)注重审计项目统筹工作。推广应用“1+N”审计管理模式,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开展部门预算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等项目审计,减少对同一单位现场审计的频次和时间,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

  (二)注重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按有关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应当确保完成。执行过程中,遇有政策调整或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等特殊情况,可按程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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