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樟树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5年度樟树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乡镇、街道”)和樟树市直各公开单位(以下称“市直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由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地址:樟树市政府大楼,邮编:331200,电话:7333377,电子邮箱:jxzsxx@yichun.gov.cn)。

一、 概述

2015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宜春市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以及《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上级关于做好《条例》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信息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国家档案馆等信息查阅载体建设工作;文化局负责公共图书馆的载体建设工作;其它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是关键。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编制完成了《樟树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配套制度:《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暂行规定》、《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暂行规定》、《樟树市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暂行规定》,并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公开单位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信息公开的程序、方式、来源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和保密审查,要求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需公布的信息经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报送至信息办在政府网站上发布。

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为使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我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在市主街道张贴了宣传标语,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包括政府网站、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广播电视、樟树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各单位政务公开专栏及办事大厅等,市级平台我们重点加强了政府网站建设,政府网站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了动态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查询、计划规划、财政收支、行政审批、统计数据、办事指南等十多个小栏目,涵盖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各个方面。即时新闻栏目随时发布有关政务公开的新闻和动态。并开设了咨询反馈、热线回音、投诉结果等互动栏目,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凡群众提出的申请,及时转交有关部门答复,并在网上反馈答复情况。

5、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领导责任制

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机关效能建设、行风评议等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考核检查,市政府每半年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公布,并与各单位年终实绩考核挂钩,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从制度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6、开设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为17个市直部门开设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全年共发布工程建设领域信息223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5年底,樟树市人民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度。及时公布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具体数据进行了公示。我市对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市财政全部列入了年初预算,并分解到市本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情况在2015年预算草案中作了说明。2015年预算草案在市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2.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对保障性住房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予以公示,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截至日前,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信息8条。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3.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及时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

4.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对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已在政府网进行公开;对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检测信息做到应公尽公;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情况都已在政府网一一进行了公开;在重点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检查工作情况,排查出来的违法企业实施断电情况已在政府网进行了公开。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在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设置的栏目整合和链接本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栏目内信息条目发布格式包括索引号、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备注(文号)及正文链接等专栏。开设了“市长信箱、民声通道、咨询投诉”等与民互动栏目,这些互动栏目已成为人民群众建议意见的快捷通道。

2、公共查阅点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电子查阅点,配备了相关的设备(电脑、电子触摸屏),还设立了专门的接待窗口;市财政局、发改委等单位根据“便民、有效”的原则,设立了信息公开栏,还添置了多台新电脑;市档案局设立了查阅点,配备了电脑,方便群众查阅。市质监局购置了电子显示屏,专门用于信息公开。

3、大型活动

2015年全市各部门组织开展了多次各种形式的大型活动,活动组织单位纷纷抓住契机,利用现场介绍、樟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均取得良好效果。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件,以电子邮件申请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以其它方式申请0件。按时办结2件,办结率100%。

  四、 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有4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五、 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全市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 工作人员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4人,兼职人员103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时没有收取费用。

  七、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更新速度不够快等。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今后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规范受理方式,强化便民措施,落实监督考核、民主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尽快快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

2、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只有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了解和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才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为此,今后我们将按照拟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方案,切实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为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载体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一环,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后我们将重点围绕“畅通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准确”,加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各级政务公开专栏以及办事大厅等载体建设,加快信息更新和传递速度,增加信息查询点,规范信息查询场所建设,建立起政府与社会和公众信息交流的快速通道,努力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八、 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到2015年12月31日为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信息数为2365条,有34个部门单位和19个乡镇、街道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2条。

(三)附表

樟树市经济信息中心

2016年2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樟树市信息中心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6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44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10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4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