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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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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16〕54号)精神,以及2016年度樟树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称“乡镇、街道”)和樟树市直各公开单位(以下称“市直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由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地址:樟树市政府大楼,邮编:331200,电话:7333377,电子邮箱:jxzsxx@yichun.gov.cn)。

  一、 概述

  2016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宜春市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1.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建设体系。重新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曾文军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付细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市经济信息中心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明确任务定期通报。根据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市信息公开情况在我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通报,年初下发《樟树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信息化办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完善保障制度。我市建立健全《樟树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细化责任目标,列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樟树市政府网站公开意见箱、市长信箱、网上信访、在线咨询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责任。

   4.重点领域突出,扎实推进公开。(1)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各部门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2)做好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涉密部门除外),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3)做好保障性住房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公告发布、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信息。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公开。(6)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知识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市59个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其中部门40个,乡镇19个,从2016年初至2016年12月31日,樟树市人民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涵盖了国家基本目录的“64大项”,主要针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的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的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的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的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的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督查检查情况的公开;地方权力清单方面的公开;社会保险和救助方面等9个方面的内容公开。

  (二)公开形式

   1、在樟树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栏目;设置的栏目整合和链接本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栏目内信息条目发布格式包括索引号、名称、发布机构、内容概述、生成日期、备注(文号)及正文链接等专栏。开设了“市长信箱、民声通道、咨询投诉”等与民互动栏目,这些互动栏目已成为人民群众建议意见的快捷通道。

  2、各地各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3、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公开作用,通过樟树通讯、樟树电视台等渠道,及时公布我市各类重大政治活动。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3件,以电子邮件申请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以其它方式申请0件。按时办结3件,办结率100%。

  四、 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全市共有58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五、 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全市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 工作人员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3人,兼职人员89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时没有收取费用。

  七、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和市直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交接不到位,信息公开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部分单位在信息格式、发布时效和公开范围等方面,与市里的统一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市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1.信息发布质量。要求字体统一(宋体5号)、首行缩进(2个字符)、整体对齐(包括顶格发布、两端对齐)、要素齐全、分类合理、内容准确、信息全面,正文内容除表格和流程图外不得以附件形式发布。

  2.公开时效。要求政务动态类和部门(单位)制定的文件类等信息在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类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公开。督促各部门单位对领导信息、工作动态等时效性较强的栏目及时发布。

  3.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在去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高信息公开成果,制定出台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下行文件、政策解读、财经信息、三公经费、办事服务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4.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全部公开而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八、 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到2016年12月31日为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信息数为2833条,主动公开信息量的部门包括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等34个市直部门和19个乡镇街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3条。

  (三)附表


 

 

樟树市经济信息中心

2017年2月17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樟树市经济信息中心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83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1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56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6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5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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