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养老服务

【政策要览】民政部等 22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

访问量:

关联稿件:

这是全国层面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的首份总体性、系统性部署。《意见》明确,到 2025 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 1 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 60%,互助养老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学习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意见》将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重点解决机构服务安全监管、医养康养结合等堵点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保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