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全国层面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的首份总体性、系统性部署。《意见》明确,到 2025 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 1 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 60%,互助养老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失能照护、医康养结合、助餐、探访关爱、学习娱乐等突出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意见》将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重点解决机构服务安全监管、医养康养结合等堵点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农村养老服务的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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