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拟同意樟树康元中医门诊部名称变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樟树康元中医门诊部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洋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胡润树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 “变更名称”
核准变更后名称:樟树揆正承堂中医门诊部
对上述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事项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4日)。
公示期间受理股室: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股,联系电话:0795-7119980。
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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