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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拟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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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委拟注销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登记号

1

樟树百乐幸福佳苑卫生所

卢德昌

PDY61023-X36098217D3002

2

樟树乐雅口腔诊所

付美甜

91360982MAC1JLU52817D2202

3

樟树航天颐和园卫生所

阮树萍

PDY61024-X36098217D302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联系电话、详细联系地址等。

通讯地址:樟树市淦阳街道杏佛路91号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

联系电话:0795-7119981

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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