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同意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增设诊疗科目“美容中医科”,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江西省樟树市中医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朱平根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朱平根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 “增设诊疗科目”
核准增设诊疗科目:“美容中医科”
对上述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事项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
公示期间受理股室: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股,联系电话:0795-7119980,传真:0795-7119986。
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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