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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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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被许可人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延续申请或者不准予延续的,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原许可无效,由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并公布。委拟注销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详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登记号

1

阁山镇渡桥村卫生所

徐继华

PDY71168-X36098212D6001

2

经楼镇杨彭村卫生所

杨启儿

PDY71198-X36098217D6001

3

经楼镇后窑村卫生所

白学保

PDY71196-X36098217D6001

4

经楼镇两江村卫生所

黄亮亮

PDY71200-X36098212D6001

5

经楼镇老店村卫生所

孙敏刚

PDY71201-X36098217D6001

6

经楼镇经楼村卫生所

熊连英

PDY71199-X36098212D6001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联系电话、详细联系地址等。

通讯地址:樟树市淦阳街道杏佛路91号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

联系电话:0795-7119887

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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