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的部署要求,确保我乡积分制、清单制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2、主要依据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乡村治理中进一步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23〕15号);
《关于在乡村治理中进一步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工作的通知》(樟农字〔2023〕112号);
《江西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推进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赣村治办字〔2022〕4号);
3、重点内容
(一)合理设置积分内容。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积分内容,采取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措施,建立动态管理、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以适应农村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
(二)确保群众广泛参与。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各类群众性协商活动,对积分的主要内容、评分标准、管理方式等环节交由群众商定完善,广泛征求农民意见建议,让农民群众全程参与积分制的制度设计,确保积分制符合农民群众意愿,维护农民群众基本权益。
(三)加强积分结果运用。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罚结合的原则,结合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创新奖励方式,充分发挥积分制的激励约束作用。
(四)确保实施正当规范。积分制的实施必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在积分内容设置、申报审核等各个环节要履行民主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依法依规实施,特别是有关惩罚措施不得侵害农民合法权利,不得剥夺农民依法享有的政府补贴和集体经济收益等。
(五)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凝聚各部门和社会各类组织力量参与,形成协同推进积分制的合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有效撬动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开展积分数据收集、汇总及统计等工作,优化完善日常管理。
(六)加强党建引领。加强对开展清单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发挥好村级党组织作用,确保通过实施清单制达到保障农民权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的效果,切实防止清单制流于形式。
(七)推动规范运行。以建立“五项清单”为重点,因地制宜运用清单管理,明确实施主体、内容、流程等细节,并通过张榜公布、网上公开、漫画图册等方式广为宣传,做到让群众能按章办事,干部会依规履职。大力推进清单运行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让村民关心的村级事务一目了然。
4、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切实履职尽责。切实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摆上应有位置,明确分管干部。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强化乡村治理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
(二)加大指导宣传。强化工作调度,大力推进积分制、清单制推广运用。充分发挥基层村民议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民小喇叭、广播电视等媒体作用,结合送科技下乡、送文化下乡、文艺节目巡演活动、网格活动、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及村民(代表)会议等多种形式推介宣传积分制、清单制的积极意义,扩大农民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要积极发挥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在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的引领作用。
(三)加强调度监督。加强工作监督,对工作流于形式、抓而不实的进行通报督办。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积分制、清单制落实成效作为全国、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的必要条件。
解读人:周好 联系电话:0795-756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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