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3年9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23〕9号的通知,明确严格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分类分区提出差别化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及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文件,樟树市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水水保字〔2025〕2号)的要求,开展了樟树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
二、主要成果
樟树市划定全市二十五度以上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面积56.31平方公里,共涉及义成镇、阁山镇、店下镇共3个镇,划定图斑共计26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37%。
三、实施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包括未开垦的土地及开垦后已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禁止行为是什么?
依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全垦造林。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油茶、果品等经济林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种植者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高水平条带、边坡种草、梯地、水平台地或者横垄种植法等水土保持措施,尽量保留原有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如何识别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此次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均在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林地、草地、裸土地范围内,不属于耕地范围。
(四)违反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规定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在我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全垦造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以及《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否可调整?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后续将建立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动态更新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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