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府发〔2025〕5号
经楼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招商
运营方案的通知
为规范电子信息产业园管理,提高标准厂房综合利用效益,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招商运营方案。
一、产业园概况
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位于经楼镇高速连接线与国道G533交汇处,接赣江二桥,临昌樟高速经楼出口,交通便利。总投资约15亿元,总占地面积358.56亩,总规划建筑面积约36.7万㎡。项目分五个地块实施,目前已建成地块一占地81.34亩、地块二占地约30.72亩,投资约3亿元,规划建筑面积约12万㎡,地块一建设5栋标准厂房,面积约9万㎡;地块二建设4栋配套倒班房,面积约3万㎡,现已入淮海驻钠电新能源科技发展(宜春)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后续已有多家企业正在洽谈对接。
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紧邻经楼镇集镇,连接线南接张家山街道,G533西接刘公庙镇,交通优势明显,招工用工便利,配套
设施齐全,园区内有商业、人才公寓、公共食堂等生活设施,经楼集镇有各类生活服务设施,为企业提供保障。
二、招商定位
(一)招商对象
明确园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招引电子信息、仓储物流、工贸一体化等生产性污水排放小,安全生产系数高的生产企业。主要围绕电子信息产业的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5G通信等细分领域,绘制产业链图谱。锚定龙头企业、关键配套企业以及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上下游招商,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
(二)招商渠道
1.平台招商:利用官方招商网站与线上服务平台,实时发布园区政策、场地信息、项目案例等内容。依靠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推送园区信息给目标企业。积极入驻知名招商服务平台,扩大园区曝光度。
2.中介招商:与专业的招商中介机构接洽,借助其客户资源和招商优势,挖掘潜在项目。对成功引入项目的中介机构,按项目投资规模和质量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入驻区域及企业入园条件
(一)入驻对象
注册地及纳税地均在樟树的生产类企业、仓储物流类企业、工贸一体化企业(总部企业除外)。
(二)税收及营收要求
税收不低于100元/平方米/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元/平方米,年度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
(三)入驻要求
企业需达到相应环保要求,生产性污水排放必须严格达标,根据生产工艺做好安评,设置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四)租金标准
标准厂房区域:1#-5#整栋出租按照4元/㎡/月收取,分层出租按照1层(7元/㎡/月)、2层(6元/㎡/月)、3层-4层(5元/㎡/月),以产权归属方(城投公司)签订合同面积为准。
四、入园服务及扶持内容
(一)资金优惠政策
租金优惠。入驻企业年度达到要求的,给予第1-2年建设期,免收租金优惠;第3-5年爬坡期,企业经济社会贡献值符合税收及营收要求内任一条件租金按50%收取。(3个月装修期限后起算,水电费、物业费等另行收取),租金于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予以一次性全部奖扶;未达到要求的,租金据实收取,不予奖还。
(二)园区服务支持
1.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政策咨询、项目申报等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2.完善企业配套设施。地块二似定位配套服务区,设置员工倒班房、集体食堂,解决园区工作人员的吃住问题。
3.融资支持。与金融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支持,包括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
4.法律政策咨询。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政策支持。积极帮助入园企业争取国家、省、宜春市相关优惠政策。
五、入驻程序及管理
(一)入驻程序
1.提出申请:入驻企业向市工信局提出入驻申请,提交《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入驻申请表》。
2.受理审核:市工信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签署协议:通过审核的企业与城投公司签署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4.方案设计:入驻企业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及时出设计方案。
5.装修入驻:设计方案,经经楼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审定后,由企业自行对厂房进行装修,装修期3个月,不得改变原有厂房结构,必须达到环保、安监及消防等部门要求。
(二)入驻管理
入驻企业承租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产除外),产权方有权依法依规解除项目入驻协议并无偿收回其租赁场所,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驻企业自行承担。
1.欠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其中任意一项6个月以上,经书面通知后10日内仍未缴清的;
2.私自转租或改变产业园办公场地原约定用途的;
3.签订租赁协议后3个月内仍未出设计方案或办公场地交付后12个月内仍未投产的;
4.停产停业1年以上;
5.违反《项目投资协议书》《租赁协议》等约定的;
6.企业税收或相关经济指标连续2年或累计3年未达到入园税收或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要求的;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1.电子信息产业园招商运营工作专班
2.樟树市电子信息产业园入驻申请表
经楼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