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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樟树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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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城乡 低保助推城镇解困脱困、乡村振兴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 宜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宜春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民字[2022]7号)文件要求,继续在

全市范围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 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 集中治理“人情保” “关系保” “错保” “漏保”,坚决查 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做好市委巡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城乡低

保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将力戒形式主义、官 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检查各地城乡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 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 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城乡低 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

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问题。 将落实《中共樟树市委办公室 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樟办发〔2021〕56号)作为治理重 点,严肃查处城乡低保中的“漏保”问题。检查各地落实监 测对象(三类人员)中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 低保情况,同步排查近两年来出现重大急难状况、曾提交申 请但因相关规定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对其中新增符合条件人

人员集中办理审核审批。

(三)查处“错保”问题。 全面排查城乡低保在保对象, 对纳入备案管理的低保家庭进行重点复核,对经济状况发生 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或低保家庭,及时清退。对纳入备案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全部入户调查和经济状况核对, 严禁核对报告“ 一刀切”,严禁为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与“三 类人员”衔接率和城乡低保整户保比例,片面将不符合条件

人员纳入低保的行为。

(四)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 针 对 村 ( 居 ) 委会两委成员换届后村(居)干部人员变动情况,开展新一轮村(居)干部近亲属备案工作,检查各地是否严格落实近 亲属备案制度,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杜绝优亲厚友、“人

情保” “关系保”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

(五)整治社会救助领域基层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问题

 坚决纠正社会救助“三公开、两公示、 一公布” (即:


救助政策、申请审核确认流程和结果“三公开”,救助对象 审核、确认“两公示”,县、乡两级咨询举报电话“ 一公布”, 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按照《宜春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规定, 落实公开层级、公开形式和公开事项,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六)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 各地要全面  梳理2020年以来社会救助领域各类形式信访件,对其中的重 复信访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  销号。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乡镇(街 道、场),市民政局将采取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直查直办、重点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乡镇(街道、场)摸清情况、 化解矛盾,集中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重点提

提高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比例。

三、任务措施

(一)按时动态调整。 全面落实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 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把新增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 低保。坚持对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非常 补对象至少半年复核一次,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在保对象,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及生活状况的变化,及时按程序办理维持、提高、降低或者停发低保资金手续。深入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积极开展“七个帮扶”,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 持续强化“收入豁免” “支出核减” “低保渐退” “单人户保”等政策落实,确保兜住底、兜牢底。

(二)加强数据比对。 一是加强城乡低保对象与“三类  人员”人口数据比对。加强与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残联等  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并及时反馈比对结果。各乡镇(街  道、场)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无劳动能力或弱  劳动能力、持续增收能力弱、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   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   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全面摸清城乡低保对象与“三类人员” 重合情况,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制度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  衔接。二是加强城乡低保业务统计报表、工作台账、财务数  据与数字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的衔接比对,严防出现  多套数据,严防统计台账数据与系统平台数据“两张皮”现

象。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治理工作台账。建立 2022年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指导各地细化年度专项治理 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层层压实责任。按季度更新各地工作台账,及时全面掌握工 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二是建立通报制度。每季度定

期介绍各地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做法,推动城乡低


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 市、乡两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制定群众投诉举 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

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切实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四)强化督查督办。 一是加强调研指导。对于专项  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乡镇  (街道、场),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 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加大问题线  索督办力度。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  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城乡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加大问题线  索查处力度。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协调市社会保障专项工  作组成员单位,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掌握基层城乡低保

经办第一手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五)提升整改成效。 一是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各地 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 重要内容。二是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专项治理工作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 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

众是否认可。对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进


行重点督导。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民政部门要在线上线 下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城乡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 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市民政局将适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各地网

址和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是民政领域巩 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返贫防致贫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 把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

动,纳入重点工作安排,确保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 措施,认真排查城乡低保工作、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衔接工 作中的问题短板。要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检查、严肃查处群 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 “关系保” “错保” “漏保”等违 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加

强规范管理,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定期报告进展。 各乡镇(街道、场)分别于4月 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对辖区城乡低保专 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  (含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同时按季上报本地查处的违法违

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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