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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山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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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为民理念,从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从群众最期望的事情做起,主动作为,以开展“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为新载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镇政府成立推进“全民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俊

副组长:陈勇、王苗、何运春、陈向荣、熊湾、皮娴菁、陈宏刚、聂细翔、黄伟、刘卫民、杨松、付思遥、叶小群、宋秋生、徐冰儿、陈思

成   员:晏小红、王蕙、黄晨、许海龙、王雅婷、杨睿敏、杨嘉禹、朱荣华、聂雪民、袁泽霖、李丹、傅雪珍、聂文明、叶子豪、陈磊、聂志琪、聂根云、周成坤、卢卫群、张繁、田文伟、各村(居)书记。

三、工作重点

通过组织开展“全民防溺水” 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全民防溺水意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大幅度压降全镇溺水事故。

(一)全面排查摸清重点危险水域底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对河流、湖泊、山塘、水库等水域和积水坑地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三个一律”,即对2019年以来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域、易下水的水域和危险积水坑地,一律进行勘察并形成危险水域清单。

(二)全面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深入校园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溺水“六不”安全知识,以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为重点,主动上门宣传,督促家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教育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组织发动社会力量,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制作防溺水短视频、宣传片等形式,依托主流媒体、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和短信等媒介,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三)全面完善防溺水救援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村为主、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防范机制;镇政府、村组社区和教体、水利等有关部门组织共同落实《江西省预防溺水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履行防溺水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水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水域巡查值守;建立与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合作救援机制,配齐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救生装备,经常性开展救生演练,建立溺水事故即时救援机制。

四、工作举措

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承担全民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形成防溺水工作合力,具体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教育部门

1.强化教育疏导。完成“十个一”主题教育工作:一是集中开展一次预防溺水教育宣誓签名活动;二是每班上好一堂防溺水教育主题班会课;三是组织学生观看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四是编排一个防溺水节目或利用防溺水安全宣传员进行宣传;五是集中开展一次防溺水宣讲活动(邀请有关专家或志愿者);六是每位学生完成一份防溺水试卷;七是每位学生背诵并默写一遍防溺水“六不”或教育部防溺水童谣;八是每位学生写一份防溺水承诺书;九是每位学生制作一份防溺水手抄报或绘画(低年级学生可以要求与家长共同完成);十是每位学生写一篇防溺水日记或者体会、感想文章。

2.密切家校联系。通过《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微信、短信、悬挂宣传标语、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等形式和途径,及时推送防溺水知识及安全提醒,增强家长或者监护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青少年儿童离校期间安全教育监管。

3.落实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在全镇中高风险水域建设中小学生涉水应急防控预警系统,通过预警系统人脸识别抓拍预警、应急广播喊话劝离、电话短信发送提醒和巡查员现场劝离四大功能,强化防溺水工作人防与技防紧密联动,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宣传口

1.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群众、中小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和游泳安全,营造良好的全民防溺水社会氛围。

2.指导协调各村(居)、各部门深入开展预防全民防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广泛传播“防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努力形成全社会防溺水共识。在溺水事故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强化防范意识,坚持正面引导,营造防溺水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卫健办

1.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村(居)、学校等做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2.配合红十字会、教体部门等在学校、各村(居)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四)水务站

1.加强对管理权限内水库及渠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各类水库及渠道流域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五)规划所

加强对辖区内因房屋建筑和其他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而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交通办

加强对公路施工生产过程监管,排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回填或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城管队

加强对辖区内公园涉水区域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

1.配合各村(居)、学校等加强群众和中小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

2.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有关涉水生产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九)农业农村办

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涉水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了解安全运行状况,认真查找问题,做到即查即改。

(十)民政所

充分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职责,通过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十一)团委

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节假日期间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十二)妇联

强化家教指导,加强宣传教育,围绕家庭建设、家长教育,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

(十三)阁山派出所

1.加强防范力度。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重点排查2019年以来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域和其他危险水域。

2.主动进行巡查。组织警力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人力巡查。

3.强化宣传教育。①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对口校园安全工作机制效能,积极支持配合教育部门正在开展的“全市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分别在6月、9月、10月每月进校园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②会同学校、民政部门主动走访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上门宣传,督促家长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教育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十四)各村(居)委

1.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重点排查2019年以来发生过溺水事故的水域和其他危险水域,做好相关工作台账。

2.落实“四个一”防溺水设施安装及日常的维护工作。

3.做好留守儿童、单亲儿童等相关工作台账,并组织开展防溺水宣传。

4.结合老党员、“五老”人员等组建防溺水巡查队伍、救援队伍、志愿者等队伍,在辖区内开展防溺水相关工作。

5.管理督促防溺水公益性岗位巡查员履行职责。

6.落实防溺水村委干部包村制度。

7.在辖区内池塘、水库、水坝、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安装警示标牌和安装防护措施。

(十五)镇纪委

牵头开展防溺水设施建设、工作台账等督查工作,并将督查情况反馈至专项行动小组。

(十六)关工委

辖区内“五老”人员做好防溺水宣传讲座,并配合各村(居)委做好防溺水排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是镇党委、政府紧扣当前形势任务需要推出的具体举措,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贯彻落实好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到位。要坚持因地制宜、简朴实用的原则,决不允许搞“高大上”的花架子和“—刀切”的形式主义。

(三)形成合力推进。各村(居)、各部门要立即部署、统筹安排、重点推进、狠抓落实;学校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派出所要组织民(辅)警积极参与、协助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好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工作。

(四)督导检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全民防溺水”专项行动、同比溺水死亡事故压降成效纳入重点督查内容。镇纪委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个人或单位,依法依规启动责任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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