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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阁山镇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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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附件:阁山镇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配表

                   阁山镇人民政府

                          202431


阁山镇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镇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工作,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守30216.15亩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全镇耕地保有量达到38356.95亩以上,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加合理、数量稳中有增、质量稳步提升。实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确保早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7326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9682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180.2万斤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严控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范围,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责任部门:规划所、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各村社区)

(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种植苗木、草皮以及其它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搞非农建设;严禁利用设施农用地从事非农活动;严禁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批地用地。(责任部门:规划所、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

(三)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

严格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各村社区要严格把关辖区内土地流转、转包等行为,流转合同上需明确标注土地用途。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责任部门: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各村社区

(四)补齐耕地缺口

各村社区要拓宽耕地补充渠道,五年内坚决完成4618亩耕地补充任务,要充分利用后备耕地资源(如荒园地、荒草地、荒山等)补充为耕地;要强化采矿用地、已征迁建设用地管理,避免建设用地流出,并积极申报增减挂、土地开发等项目。(责任部门:规划所、自然资源所、各村社区)

(五)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坚决完成市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确保早稻种植面积稳定在27326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9682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180.2万斤以上。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参数,将生产目标定量部署到村小组、到种粮大户、到每个农民,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各村社区)

(六)加强撂荒耕地治理

压实撂荒耕地治理属地责任,摸清撂荒耕地底数,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复耕复垦,健全耕地撂荒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先行复耕复种集中连片的撂荒耕地。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各村社区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

按照属地原则,各村(社区)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工作,巡查范围包括辖区内各村小组、企业、已征地块等,一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通报机制

自然资源所每月对补充耕地情况、新增违法用地及整改情况通报挂点领导及各村社区,推动任务落实及问题整改,对工作滞后的,在班子会上公开通报。

(三)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各村(社区)书记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2024年后每新增一起违法用地,镇纪委跟踪调查一起。镇纪委对巡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区分不同情形严格责任追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阁山镇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各挂点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书记、蹲挂点干部为成员。下设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分管同志兼任,成员由自然资源所、规划所、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组成。

(二)严格考核奖惩

耕地保护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耕地补充任务、未完成违法用地整改的村社区,取消年度评优评先;对完成耕地补充任务的村社区,按照上级标准实行奖补;对积极实施增减挂项目的村社区奖励0.5万元/亩,因管理不当造成建设用地流出,影响增减挂项目实施的,按照0.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处罚。

(三)深化宣传教育

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党委、政府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干部耕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营造耕地保护良好氛围。

附件

阁山镇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配表

村委名称

粮食作物

早稻面积

(亩)

面积(亩)

产量(万斤)

孙家村委

9304

808

4340

韶塘村委

10465

909

3952

东站村委

2826

244

1196

芗溪村委

4533

393

2272

黄家巷村委

1932

167.1

1083

上阳村委

11209

974

5057

关坊村委

8965

778.1

4183

渡桥村委

9473

823

4655

阁山社区

975

84

588

阁山镇合计

59682

5180.2

2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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