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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江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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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江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

现将《临江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525

(此件主动公开)

临江镇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赣民发〔20233),宜春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成立宜春市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宜民字〔20239),樟树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樟树市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樟民发〔20239)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乡风文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注重引导、务求实效,力争通过23年的治理,实现农村婚嫁彩礼大幅下降,低彩礼、零彩礼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婚俗文化新风更加浓厚。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临江镇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镇长担任主任,镇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民政所、各村支书等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20235月底前,各村委(社区)分别成立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报镇政府备案。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彩礼限额标准。推广“请客不收礼、节俭办宴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移风易俗经验。提倡“零彩礼”、“低彩礼”,我镇农村婚嫁彩礼原则上不超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20236月底前,各村(社区)在全镇的限额标准内,依法依规重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经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通过确定本村(社区)彩礼限额标准,写入村规民约并张榜公布,并报镇政府审核备案后实施;限额标准一旦制定,实施后只能调减不得调增。如个别行政村的村规民约格式是三字、四字、五字、七字等内容偏条目式、口号式、理念式的,可在不变动原有村规民约基础上,单独新增《红白喜事公约》,作为村规民约的补充部分。

(三)限制婚宴标准。倡导简办婚宴,不讲排场、摆阔气,不相互攀比,不举债办婚事。婚事新办,婚宴坚持“非亲不请”或“非亲少请”的原则,提倡勤俭节约,杜绝滥发请柬、大摆宴席、铺张浪费。严禁豪华车队、炫富摆阔、鞭炮扰民。

1.婚宴单方宴请人数不得超过10桌,总人数不超过100;双方联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桌,总人数不超过200人。

2.餐标每桌不超过500(含烟酒、加工费),多用本地菜和家常菜,不上高档烟酒,不奢华攀比。

3.提倡亲朋不收()礼、不回礼。

4.倡导在婚俗文化长廊、“零彩礼”集体婚礼基地和“婚恋”宣传基地、农村祠堂等场地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格调高雅、内涵丰富、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文明婚礼。

5.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宴喜庆。

6.提倡婚事一天办结制,婚嫁当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礼节和缩短举行各种礼仪时间,严禁扮丑、暴力、低俗等不文明婚礼。

(四)完善婚嫁流程。充分发挥村委红白理事会作用,完善村委红白理事会职责,加强村委红白理事会宣传引导作用。

1.事主提前13天向村委红白理事会报告婚嫁情况,并签订婚事新办简办承诺书和承办酒席承诺书。

2.收到事主报告后,红白理事会当天向村“两委"报备,全面安排婚嫁事宜。

3.举办婚嫁事宜前,理事会成员代表先行上户宣传政策法规,积极倡导喜事新办、节俭办事、革除陋习。

4.举办事宜理事全跟踪参与,事主结合实际接受理事会指导意见,如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与理事会沟通。

5.红喜事办理前,事主向红白理事会填写红事备案表。

6.每月20日前,村委按月度汇总报送乡镇备案。                              

(五)打造示范阵地。将示范阵地建设纳入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托农村祠堂、小学校、村民文化活动中心、文化体育广场等群众集中办宴、集中休闲娱乐的场所,在20236月底前,临江镇将打造12个有特色、有亮点的婚丧嫁娶移风易俗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在全镇范围内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根据各地示范阵地建设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现场会,展示各地工作成果,形成专项治理工作赶、学、比、超的浓厚氛围。

(六)发挥引领作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履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彩礼限额标准,带头实行零彩礼、低彩礼。村(社区)支书要带头实行零彩礼、低彩礼,并作为各行政村(社区)治理高价彩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抵制高价彩礼、不参加高价彩礼的婚礼,鼓励为零彩礼、低彩礼的新人证婚。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收送高价彩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违背承诺、收送彩礼超出当地限额标准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七)强化自治作用。全镇要加强统一指导,推动指导辖区内行政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要做到有场所办事、有制度办事、有人员办事,要完善组织章程、议事规则和办事流程。红白理事会建立婚嫁彩礼事前干预制度、事中监督、事后惩罚制度,建立抵制高价彩礼道德红黑榜和道德积分榜,202312月底前形成“退彩礼零彩礼、低彩礼上红榜、得积分”“高价彩礼上黑榜、受批评”的道德激励和约束机制。对收送高价彩礼的,不得参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好青年”等荣誉,已经获得的予以撤销,并限制享受其他有关优惠政策。

(八)开展动态监测。建立农村婚嫁彩礼动态监测制度和监测结果通报制度,从20231月底开始,对各村(社区)婚嫁彩礼情况实行每半年一监测,对重点村实行每季度一监测,监测结果即时通报。经连续3年监测未发现高价彩礼问题的村,可免于动态监测。从20235月份开始,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收送彩礼情况进行监督掌握,每个月底前报镇专班办。

(九)建立监督制度镇专班办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795-7811081,及时受理处置收送高价彩礼等方面的举报投诉线索。加强网络监测和负面舆情管控,及时处理互联网有关高价彩礼负面舆情线索,指导涉事地及相关部门妥善应对。

(十)落实考核制度。在组织实施各村(社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时,将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相关指标的重要内容。依据文明村有关测评体系要求,将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文明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

(十一)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乡村大舞台、村宣传栏等群众身边的宣传阵地,多样化开展彩礼治理工作正面舆论宣传。

(十二)培育健康文明婚恋观念。镇教育干事、团干事要依托学校等阵地,通过思想政治课、课外培训、专题宣讲等方式,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婚恋观。妇联干事要通过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点引导“准丈母娘”等关键人群树立正确家庭观。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2月—3月)。及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运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活动,将该项活动宣传到户、到人,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在全镇努力营造遏制高价彩礼,推动婚嫁移风易俗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34月—11月)。指导各村(社区)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完善组织章程和议事规则及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全面落实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举措,加强信息交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12月-常态化)。持续巩固推进治理工作,对涌现出来的低彩礼、零彩礼进行表彰和宣传,做到正面典型宣传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贯彻落实。各村(社区)、镇相关单位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充分认识治理农村婚嫁彩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列为重要工作稳步推进,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要将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通过完善制度、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定期通报等形式指导工作有效开展。加强统筹调度,强化上传下达,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按要求报送各类信息、表格,确保信息不错不漏,做到精准报送。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工作检查督导力度,采取日常检查指导和专项督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对工作不扎实、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通过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推进。

(四)扩大社会参与。要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鼓励各村(社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因势利导,引导激励广大群众、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主动参与农村婚嫁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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